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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星辰昨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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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之遥接过锦盒,对着火光细细打量盒中的三枚牙齿,啧啧称奇,突然抬头问道:“这该不是他十六岁那年猎获的那头雪狼王的三颗獠牙吧?”

聂兴怀点点头,“差不离。四年前的冬天,关州近北漠处,狼灾肆虐,侵扰边民村庄,许多人葬身狼腹。官府也派出不少兵力去捕杀群狼,但均无功而返。凛冬听说后,立即从太行山出发北上,酷寒之中,深入雪漠,全身浴血,将那雪狼王的尸身拖了回来。狼群失首,溃不成军,被边地军民联手杀退。此后每年,虽然依然有狼吃人的消息,但是大势已去,不成气候了。边地人人称道这位勇敢的少年——凛冬长得显小,有传言他只是个十三四岁的孩子,有人甚至将他视作草原的守护神。”

程之遥叹道:“瞧这三枚獠牙的成色,定是最最尊贵神武的雪狼王无疑。听说这雪狼王体型硕大,通体雪白,一根杂毛也无,还通人性,指挥狼群能与军队较量,成了精似的,是百年难遇的极品——聂大哥,凛冬到底欠了你多大的人情?一头狼只有四颗獠牙,他送了你三颗,只给自己留了一颗作纪念。好家伙,换做我,可万分舍不得。”

聂兴怀呷了口酒,慢慢咽下去,道:“我只碰巧捡过他一命。七八年前,我也才十几岁的时候,也曾去过北漠游历。不巧赶上风暴天气,被困在了雪漠中。不知道走了多久,风渐渐小了,却发现自己被困在了茫茫大漠之中,皎白的月光照在白沙之上,只耀得人眼睛生疼。我定了定神,一眼瞧见远处似乎有个人倒伏在沙地上,便奔上前去,见是个小孩儿,还有呼吸,便催功将他拍醒。

“他就是凛冬了。他时常出入大漠,对那里的地形比较熟悉,我有体力支撑,我们俩就相互扶持着走出了那片白色的沙海。与其说我救了他,不如说是我运气好,给自己找到了一个逃脱大漠的同伴。后来我们一直没见过,万万没想到他竟然一直记得,在我新婚时送上这样一份大礼。”

孟修竹笑道:“这凛冬可真够自信的。他要么是断定此生不会再被人救了,要么是觉得自己还能得到比雪狼王狼牙更珍稀的宝贝,不然以后该怎么还恩?”三人一齐大笑,却也不禁暗暗佩服他的这份豪诚。

聂兴怀拾出三枚狼牙,扔掉锦盒,在孟修竹和程之遥面前摊开手掌:“喏,见者有份。这趟去太行山,我本想当面还给他,但他这个人说一不二,送礼的执念如此重,恐怕不会收下了。据说狼牙有辟邪的神效,你们戴在身上,行走江湖也多得一份护佑。”三人原都不信鬼神,但都是识货的,这雪狼王狼牙是一等一的好宝贝,不要白不要。程孟二人嘻嘻一笑,小心翼翼地伸手捧过,连道多谢。

孟修竹灵机一动,说道:“此番相聚,程兄做东烤肉,三耳慨赠珍稀无比的辟邪狼牙,我白吃白拿,倒也有礼相送。”言罢取过两人随身携带的酒壶,先是依次闻了闻,而后将两壶中剩余的酒水都倒入自己的水袋中,摇晃均匀,又往两人各自的酒壶中各倒了三分之一,“我请一顿酒,汾酒和桂林三花酒的特殊调配,包管与众不同,天下没有第二家。”

聂兴怀接过自己的酒壶,一边笑,一边狐疑地打量:“这怎么喝?鬼东西又出招损我?”

却听程之遥喝了一小口,大赞道:“这味道……竟然又是奇怪,又是上头,真是奇了!”

孟修竹得意笑道:“这是我独家秘制的喝酒法子,别说汾酒和三花酒,我还试过许多别种混合,还有三三相混。其中有好喝的,也有难以下咽的。这两种我自是早就试验过了,难道能故意害你们么?”

聂兴怀看程之遥一脸享受,放下心来,灌了一大口,突然“哇”地一声吐了一地,直想起身找泉水漱口,却见孟修竹和程之遥两人早已笑得前仰后合,明白他俩是联起手来作弄自己。伸出手指着孟修竹,也笑弯了腰。孟修竹解下腰间挂着的另一只酒壶,赔笑道:“真正的混酒佳品在这里。两位大侠,权作赔礼。”

两人倒掉混废了的酒,一尝新酒,果然又是奇特,又是上瘾似的,程之遥道:“是不是小曲酒和湘山酒?”

孟修竹打了个响指,自己也喝了一口,感受这怪异又奇香的味道,突然想起掌门师祖说的武学的第二种法门和第三种法门,叹道:“两种特定的酒,兴许能混合成好酒,却不知武功可混合成什么样子呢?”

聂兴怀本来正在闭目细品,突然睁开眼睛:“是了,武功。我刚才还没讲完。凛冬那孩子话很少,我们结伴走出大漠的那几天里,他对自己的生活和经历绝口不提,只给我讲了一件事。他问我,可曾见过下凡的仙君?我自然摇头。他说他曾见过。那是他第一次进大漠,也是失了路途,昏迷了过去。后来他是听了一曲琴声醒来的。他慢慢睁开双眼时,只见一轮皓月当空,银白的月晖洒在地上,就像我找到他时的那副景象。可是那个人却不见了——那个盘膝坐在雪漠的白沙上,端身弹奏七弦琴的人。凛冬说,明明那人不是孤身一人,他们应该是一个骆驼商队,可是他的眼中,仿佛天地之间,只剩那个弹琴的人。那人见他醒了,也不笑不言,只是挥了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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