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援军赶到,雾蒙谷早已沦为人间炼狱。
八千死士战到最后,只剩十人,个个双目猩红,发指眦裂,指甲缝里都是血。
方停归更是从头到脚都叫血水浸透,提着敌将首级,从尸山血海中走出,仿佛阎罗殿归来的恶鬼。挥剑往山谷之巅一立,独自一人便铸成了大祈永不溃败的长城,垂万古兮不可越。
敌军明明还有三万,占尽天时地利,却硬是叫他气势所骇,直到被赶尽杀绝,都不敢上前。
江北方停归,自此一战成名,成了大祈开国百年来唯一一位异姓王。
手握重兵,权倾天下。
莫说宋廷钰在他面前连提鞋都不配,就连他母亲浔阳长公主,见了这位楚王殿下,也得礼让三分。
而他,亦是当年被林家打断肋骨,碾碎尊严,如同丧家犬一般驱逐出京的马奴。
渺小、卑贱、肮脏。
连月光都不屑往他身上照落一丝冷光。
这就是所谓的“风水轮流转”吧?
宁欺白须公,莫欺少年穷。
恐怕林家自己也没想到,有朝一日,竟会犯在自己昔日最瞧不上的蝼蚁手上。
而今旧恨未了,又添新仇,哪怕全天下都想给林家一个机会,方停归也绝对不会放过他们。
尤其是眼前这位……
红姑眯起眼,笑容意味深长。
时候不早,她也无意再多废话,掸了掸袖口并不存在的灰,起身对林嬛道:“事已至此,林姑娘再去追究自己是如何来这儿的,又有什么意义?横竖永安侯府是起不来了,你想摆脱娼籍,也是不能够。既如此,何不趁自己现在还年轻,赶紧找个得力的靠山,日后也好有个倚仗。”
边说,边朝旁边递了个眼色。
小丫鬟会意,端来一碗黑黢黢的药,放在林嬛面前。甜腻的气味从碗里飘出,一闻,就知道不是什么好玩意儿。
夏安立时警了神。
红姑却恍若不知,犹自牵起艳红的唇角,笑吟吟夸耀:“上好的合欢汤,
“你是打算自己喝,还是让春祺那丫头替你喝,我准你选。”
此言一出,众人脸上都多了几分微妙。
那宋廷钰什么德性,花巷子里谁人不知?
读书习武没他什么事,斗鸡走狗、狎妓搏揜,他倒是一样不落。
还没正式娶妻呢,后院就已经养了一群莺莺燕燕。许了名分的有几人?宋廷钰自己都记不清,更别说那些“仅供宣泄”的露水情缘。
上月更是闹出了人命!
那还是一个寻常农家女,并非风尘中人,为了给她相依为命的祖母赚药钱,才进城卖自己的绣品。叫宋廷钰看上掳走后,一晚上就没了气息。
小厮将人丢去乱葬岗的时候,草席子都盖不住她身上的伤。
甚至还有一条三指粗的金珠链子,半露于她鲜血淋漓的两腿间……
农女的祖母哭断了肠,拖着病歪歪的身子上衙门讨公道,却只讨来一顿打,回家没两天便咽了气。临走前,都没来得及给孙女安葬。
而罪魁祸首还在搂着新欢快活,抱怨那农女不解风情,抓伤他耳朵。
这样的禽兽,若真从了他,还有命回来吗?
夏安当即就炸了毛,指着红姑鼻子破口大骂。
红姑压根不理她,只苦口婆心地劝林嬛:“你早晚是要伺候人的。与其把身子给那些无能的贩夫走卒,不如留着,为你们林家谋一条生路。把宋世子哄好,搭上长公主这条人脉,何愁救不了你父兄?”
说完,又冷下脸敲打:“做人呐,贵在自知。你如今这条件,是个人都得远着你。宋世子肯顶着皇权威压收你的房,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你该感激才是。倘若连这点价值也没有,你们林家才是当真走到头了。我说得可对?”
林嬛果然捏紧了拳,樱红的唇瓣抿成一条笔直的线,能清楚地看见下巴在轻颤。
可最后,她也只是松开手,无力道:“红姑说得不错,以我如今的身份,宋世子肯要我,的确是我的荣幸。”
夏安:“姑娘!”
林嬛闭上眼,没有应声。
浓长的眼睫在眸底投落暗色弧影,本就不甚明朗的脸色,更添一抹前途未卜的空茫。
红姑不由哂笑出声。
她们这些世家大族出身的姑娘啊,最没意思了。
面上瞧着风光无限,实则不过是家里按同样的模子雕琢出来的傀儡,漂亮,端庄,得体,却独独没有自个儿的心,开怀了不敢纵情欢笑,受了委屈也不能随意痛哭。
有权势滋养的时候,尚且还能高高供奉在神龛之上,享万人追捧;
一旦失势,就只能任由风雨践踏,连最简单的反抗,都不知该从何做起。
这丫头尤甚。
还记得宫宴上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