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5章 朝归倭附(十三)后车之鉴
其是大明官营海外贸易体制极大地抑制和影响了私人海商和豪强贵族从海外贸易获利的机会,使得他们因分配不均衡而坚决反对下西洋活动。
当时明廷采取的海外贸易官方独营政策,是非常不尊重经济规律的,不但与宋朝时期励私人海外贸易无法相,连元朝时期被后世诟病不已的官私合营的“官本船”体制都不如。
不管怎么说,“官本船”好还是种公私合营的国家垄断混合经营体制,是官方出本钱和出船,雇佣私人海商代理经营,获利后由官家和私人七三分账,多多少少还有点“市场经济”的痕迹在里头。
然而,明廷的垄断经营体制就无异于“吃独”,在自身赚到盆满钵满的同时,就损害了广大海商和试图分杯羹的豪强贵族的利益,不但遭到了他们的坚决抵制,还使得民间私风蔓延。
这些利益受损的社会阶层当然不会坐以待毙,遂利用各种段反对下西洋动,并由此形成牢固的利益共同体,如本书卷一就提到过,徐阶就曾指挥家人直接参与海上私。
当时沿海边防面对有朝中重作为保护伞的私队伍,已经到达了“守不敢问,戍哨不能阻,向蒙蔽公法,相沿数十百年”这种耸人听闻的地步,朝廷因此损失大量关税。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当时高拱才觉得与其如此,反倒不如宣布放开海外贸易经营权,即所谓“听海商贸易,归征其税”,这样至少可以保障关税。
在这样的利益勾结之下,纵然皇帝三令五申要求海禁,可面对的也只能是文官们的阴奉阳违。所以说,郑和下西洋事实上是保护官方独占的海上对外贸易不受其他势力阻挠的一种行为,当然也会遭到文官集团和其背后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
其三则朝廷为应对进过剩带来的商品价格下降局面,采取内部倾销“折俸”损招,加剧了朝廷官员对下西洋活动的反感和厌恶。
由于下西洋是官营贸易,其计划式的经营模式和官僚管理带来的低效,使其最终不可避免地进了经济规律的死胡同。
比如说,随着大量胡椒涌市场,胡椒价格持续低。短短两年时间,到永乐五年,大明国内的胡椒价格就已经下跌0.1两/斤,降到洪武年间的半。如此来,利润空间大幅缩,市场也趋近饱和,皇室仓库的胡椒、苏木堆积如山。
为了解决胡椒积压问题,不想减少利润,因此从永乐五年开始,明廷利用“折赏”、“折俸”的方式,把苏木、胡椒当成奖金或资发给下层吏员,甚是上层的文武官员。更有甚者,朝廷在发放过程中,还不肯低价卖给各级官员、吏员。
永乐十年,在胡椒的市值已经低于0.1两/斤的情况下,折俸时竟仍取洪武年间0.2两/斤的价位。这就太狠了,要知道本来明廷的俸禄就是历代最低平,胡椒、苏木折俸的做法无异于进步克扣资。大官员对此敢怒而不敢,于是纷纷把郑和下西洋当成了降薪的出筒。
这样一来,在众官员的诛笔伐下,郑和下西洋的壮举瞬间就成了“劳民伤财”之举。正统元年,内阁以年幼的英宗之名义,命南京守备太监王景弘停罢采买营造,明初的下西洋贸易此方才正式落幕。
不过,“搞笑”的事随即发生。令朝廷大们始料不及的是,“劳民伤财”的下西洋没停前,朝廷即便大肆钱却没有什么财政压力,可到了停下西洋的宣德年间,部尚书黄福反叫苦不迭:国库空虚,处处“征调将何以济”。这也从个侧面说明了下西洋能给国库带来巨额收益。
说到这里,就能非常完整的说明高务实搞海贸为什么非要拉上一大批人一起搞——明面上京华的主要“合伙人”是勋贵集团,但暗地里还有许多由高务实“代持股权”的实学派官员早已参与其间多年。
按照高务实地观点,参与的重要人物越多,不仅他在朝中面对的压力就会越小,而且由于这些人哪怕不办工厂、农庄,仅仅在其家乡或者势力范围内采买货物,也能强有力的拉动当地经济发展。
所以,高务实在海贸这一块从来不吃独食,甚至江南勋贵、财阀、海商也同样可以加入京华的商队一起出航(但是之前说过,京华是要收一定比例护航费的)。
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自然是让海贸惠及更广泛的民间,让更多人看到海贸的好处并受到海贸的良性影响,从而拉动贸易搞活经济。
这套办法是高务实非常熟悉的。红朝经济从改开早期辛辛苦苦的“三来一补”,发展到后期全球制造业中心,在联合国产业分类所列的41个工业大类、207个工业中类、666个工业小类中,只有红朝拥有全部的工业门类,是真正全球唯一的“全产业链”工业霸主。
这贯穿他前世的发展过程对他的影响显然是巨大的,所以他在大明也按照各地资源禀赋搞各种产业。
为什么?
因为在高务实看来,“工业霸主”这个称号天然就是为中国量身定制的!
无论从地缘地貌、资源禀赋等先天条件,还是大政府传统、儒家权威政治思想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