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沈肇年
沈肇年(1879一1973),号碧舫,别号甓公,湖北天门人,爱国民主人士,抗战时期曾在恩施省银行任监理委员、省临时参议会议长等职。
沈肇年19岁中秀才,光绪三十二年(1906)毕业于襄阳道中学堂,任襄阳师范教员。光绪三十四年任安陆府中学堂学监兼教员,结识同盟会员白逾桓、曾巾江等。武昌起义时他赴省城加入同盟会,任起义军第一警察团书记,民国元年(1912)加入国民党。民国二年,他应湖北省财政司之聘任录事、制用科长、秘书,同时,考入私立湖北法政学校,民国五年毕业。民国十五年,北伐军抵汉,他任民国政府财政部库藏局科长兼代局长。财政部迁南京后,留汉任武汉分库主任。民国二十一年,他任湖北省政府委员兼财政厅厅长。民国二十二年,蒋介石对红军实行第五次“围剿”,传谕沈筹集军费200万元(湖北省银行发行券),沈公然抗命:“我管的是湖北人民的钱,要对湖北几千万人负责,如不按规定先交保证金,便要提取发行券,那不行!”被蒋撤职。从此,他杜门谢客,专事佛经研究,以翰墨为生。
抗日战争期间,沈肇年受聘湖北省银行董事,随省府迁恩施,又任监理委员、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暨湖北省银行公库主任、湖北省捐税监理委员会委员。其以清廉好文著称于世,时有歌谣曰:“老沈不同赵公明,没有老虎当坐骑。一手固然托元宝,一手拿的是毛笔。”民国三十二年十二月,参议长石瑛因病于重庆逝世,沈出任参议长。任职期间,他对省参议历次建议案件亲自进行了审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照办答复。他谦和待人,依理谋事,是尽人皆知的“老好人”。
抗战胜利后,民国三十五年沈肇年被推选为湖北省银行监察人、制宪“国大代表”,并任湖北省银行所办兴复贸易公司董事长、湖北善后救济分署审议委员会主任委员。民国三十七年,他任“戡乱建国委员会”委员、湖北省兵役协会主任委员、湖北省善后救济分会理事长等职。因多年研究佛经,他还担任汉口佛教会居士林副理事长。民国三十七年十二月,沈肇年与李书城、张难先、耿后钊、贺衡夫等组织湖北人民和平促进会。民国三十八年春,他参加武汉临时救济委员会,任财粮委员会主任委员,曾与武汉商会张士俊、胡去卿、董小轩等为中共地下党组织的商民自卫大队筹集银元1万元,支持反迫害、反搬迁、反破坏斗争。
新中国成立后,沈肇年历任武昌区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武汉佛教联合会委员、中南暨湖北省财经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人民政府委员兼省文件整理保管委员会主任委员、湖北省文史研究馆馆长、民革湖北省委委员、民革中央委员、全国政协第二届委员。1954年湖北受水灾后,他组织馆员查考历史志书,编成《湖北省自然灾害历史资料》一书,同年底,出席第二届全国政协会议。1955年国务院电示修方志,沈肇年于1957年3月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就编纂方志问题作专题发言,回湖北后动员馆员投入修志工作,整理出《湖北文征》,至“文革”前夕,先后出版咸宁、孝感、广济、应城、浠水、黄梅、汉川等7县简志。1973年4月,他病逝于武汉,其著述有《石鼓文诠补》影印本等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