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有钱人,孤身行走,戴斗笠,没保镖,还只要普通客房。
说明什么?
不仅是有钱人,而且是掩人耳目的有钱人。
如果有钱人掩人耳目,那他肯定不仅有钱,还有鬼。
有鬼的人,自然没法追究身上是不是少了些什么,就急匆匆地跑走了。这也正是伸手想要的效果。她可不希望偷完之后,再被人来来回回地追着跑。
事不宜迟。
“掌柜,付账!”
伸手起身,若无其事地走到柜前,与男子错身而过之时。
一股寒意陡然升起。
伸手如坠冰窟,生出了退缩的心思。脑中下意识闪过念头——一旦偷了这个人的东西,或许会招致自己根本想象不到更无法承受的后果。
他到底是什么人。
她眼珠不动,余光去扫他的脸,却看不到任何一点里面的样子。
这人究竟是什么来头,有多大的仇家,才会防范到这般程度?
又或者他的脸根本丑得不能见人?
两人身影一触即分。
客栈掌柜刚把男子付的房钱收到柜里,眼睁睁看着伸手走过去。
但是在他的眼中,只是客人来来往往,一切如常。别说谁想偷谁的东西了,衣袖都没有半点相接,算不上擦肩,两人就已匆匆错开了。
“好勒,下次再来啊!”
掌柜笑呵呵收下伸手的茶钱,男子已走上楼梯,斗笠之下,依旧看不出半点情绪。
伸手转身走出福来客栈。
-
“唉。”
暮色沉沉,秋风阵阵。伸手独自在暗巷中徘徊,脑中全是悔意。
她的手心,放着一块温润的月白色玉佩。
啊——
明明已经不打算偷了,但是手却自己动了起来。
道理很简单,她的手已经比脑子更快了。
她叫“伸手”,又不叫“动脑”,手不受脑子的控制,不也是很正常的嘛!如果当年那两个人对她说的是“数钱!数钱!”那么她现在甚至都不是个小偷了。
不过,不说别的,这块玉佩一看就是好东西。
玉质洁白,细腻无暇,半点杂质都找不到。手感比她曾经偷过的那六七十块玉佩都要好,只是摸着,就有种全身被滋润的感觉。
身有四足,口生獠牙,雕工奇巧。形状像是某种动物,奈何她见识短,不太认得出。
既然偷了,就快点出手。
再好的玉,自己留着也没有用。还不如换些好饭好菜吃,然后再去下一个镇里用这笔钱生活一阵。贼不会在当地销赃,今天正是个离开桓州的好机会。
她打定主意,连夜赶路到附近的景州去,只要走快些,傍晚前就能赶到旅店住下。
她找人问好了路,说走到三里地外,有座小土丘,上了土丘沿着小道一直走便能到,马上出了城,心里记着上山的路。然而走到五里外,依旧没有看到小道。
天渐渐黑下来,鸟兽的叫声格外清晰,伸手心道不好,说不定得在这野外待上一宿。这里离城镇近,野兽倒是不用怕,只怕——
“谁!”
只怕有人。
伸手浑身一僵,不问路,反而快走几步。
这荒郊野岭的,除了土匪还能有什么?总不能是夜半特地出门为她指路的好心人吧?说书里会有这种为了指路而出现的好心人,世上却没有。
“别跑!”那土匪拿着火把追上来。
伸手向前跑了几步,绕到树下,迅速伏下身子趴在地上屏住呼吸。那土匪果然向前追去,没有再回头。
伸手松了口气,刚打算爬起来,听到细微的脚步声,是另一个土匪恰好走到这里,还没发现她,她心道今天运气实在太差,依旧趴着,脚步声却越来越近。一只大脚闯进视野,马上就要踩在她的左手上。她下意识抽回手,手臂打到野草上,发出斯拉一声。
“出来!谁在那儿!”那土匪狠狠给了伸手一脚,拎着领子把她拽起来,看清她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小姑娘,放心了些,说:“把你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
“我……我没钱。”
“没钱?不可能。”
他立马去搜伸手的身上,伸手把玉佩拿在手上,那人搜左手时放在右边,搜右手时放在左边,街上变戏法的,用的往往就是这种招数。
因此伸手喜欢听说书,而不喜欢看戏法。因为有些事情眼前看不见,就不知道是假的了。
土匪搜了半天,什么也没搜到,大骂道:“身上还真他娘一分钱都没有,你怎么活着的啊?”
“我……我走丢了。你帮我找我爹,我叫他拿钱给你。”
“去!别那么多废话!先回寨子里再说。”
土匪把伸手拎回山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