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伸手是个贼。
当然,也可以叫小偷,三只手,叫什么都行,总之是偷东西的。
她做贼的时间很长,已有整整十一年。
四岁时,她结束了要饭的乞丐生活,被两个男人拉到一间灰尘漫天的破旧民房里。
面前是一口黑咕隆咚的大铁锅,煮着沸水翻涌巨大的白沫泡子,身后的两个男人,面容狰狞地抽打她单薄的后背,急躁着叫她“伸手!伸手!”
真的不会被烫死吗?
一只小小的脏手,颤巍巍伸向锅里打着滚的滑溜溜肥皂片,竟是一下子就用双指夹了起来!
她回头,对上两人欣喜的目光。
从此她以为自己就叫做“伸手”。
于是这一整个月,她的面前永远放着一口烧开了水的大铁锅,呼呼地冒着热气。
好热啊。
把手指伸进铁锅里的时候,她只是觉得白风吹到脸上,很热很烫,让人睁不开眼,掉了几层皮肉的手指头发烂溃破,肿得像打蔫的坏萝卜,竟是已不觉得疼。
一个月后,即使是掉一块小拇指肚大的肥皂豆在锅里,她也能稳稳地夹起来,藏在没有半个口袋的布衣下,行走跑跳如常。
当夜,晚风醉人。
夜色昏沉之时。两个男人买了烧鸡腿给她吃,打了酒给他们自己喝。
其中一个男人饮下一口热辣的劣酒,仰天大笑:“好啊!你已经学成!此后不论是谁,不论何处,你都可以偷到!这个世界上没有你不能偷到的东西。只是你要记住,一定不要给人抓住!一旦被人抓住,一切就都没了!”
伸手用发烂的手,吃着油乎乎的鸡腿,一双眼睛呆呆地看着这个师父,又看着那个师父,像个傻子。
她忽然觉得自己的手有点疼。
把手伸进锅里的时候不觉得,吃鸡腿的时候才觉得。
于是她试着把左手平举,伸直,凑在月光照得到的地方,一点点地张开……嘶——原来动一下都那么疼那么疼啊,之前怎么不觉得呢?
啪!
鸡腿一下掉到地上,沾了灰,她惊醒般捡起来,继续大口啃着。
但她记住了这两件事——
世界上的任何东西她都可以偷到。
不要被人抓住。
三年后,伸手偷空了两个贼师父的家,含泪挥别恩人。
她果然可以偷到,也果然没有被人抓住。
如今,她已靠一身偷窃的本领长到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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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来客栈大堂。
伸手身着一身灰布衣,素净的一张脸,普普通通地坐着。人来人往间,悠闲地喝着一壶茉莉花茶。活脱脱一个可爱的小姑娘。她的眼神黑白分明,比旁人还要活上几分,畸形的左手被悄悄地藏在右袖底下,旁人看了,只觉得这姑娘有股子机灵劲,而不会担心自己的钱包。
她自然是在等着偷东西。
偷得多就吃两顿好的,住好客栈,偷得少就找个庙凑合几天。
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是伸手一向的工作态度。
如果三天打来的鱼,够吃一个月的,那她就能把那张网晒一个月。
大多数时间,她居无定所。之所以在这桓州逗留了这么久,也是因为上一笔得手了一个江浙富商,揣走了他几张银票。
其实手头钱本可以再多花几天,只可惜方才,她听了说书人说当下最热门的“明光堂传奇”,是关于一个能上天入地的神捕到处捉拿犯人和恶鬼的故事。
“话说到,那金瞳铁面的神捕只一弹指,九尺大汉应声而倒!原来这就那是‘点穴’的功夫。”
众人马上应声喝彩。
她没念过书,听不太懂,却也被这叫好感染。听到兴起时,偷偷往台上丢了两块铜板。手头的现钱就又不够花了。
没了就再偷。
只有世界上还有人不缺钱,伸手就永远不会缺钱。
此时,一只苍白的手掀开客栈门帘,漆黑的靴子迈过门槛,伸手喝了一口茶,眼神已溜到了这黑衣斗笠男子的身上,轻轻一扫。
他有钱。
这是伸手的第一反应。
看得出谁有钱也是她的本事之一。
如果不知道谁有钱,偷来偷去,只偷了一身虱子来,岂不是白费功夫了?
而这人,无论是黑衣上粼粼流光的浅金暗纹,脚底下用料顶尖的靴子,以及走路时通身的气质,都能看出,很明显是个不缺银子花的主儿。他的脸部被厚厚的竹斗笠密不透风地遮住,一点看不清里面的样貌。
身形瘦削的黑衣男子走到柜前,压低声音:“老板,一间客房。”
音色清冽,有种无端的冷淡。
听声音,年纪倒是不大。
伸手眼睛一转,打定心思。
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