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了,问我怎么办。我还没吱声,唐勋在一旁听见了,“门是我开的,水杯可是你自己打翻的。话说,你慌啥?”史蒂文悻悻地走开了。
几天后,阿伦说史蒂文又买了台笔记本,时不时还跟他咂着嘴心疼,“可惜好不容易攒的那些片儿了……”
之后语言学校下午的活动,我常撇下阿伦和唐勋,挤到其他同学身边搭讪。学期过半,大家早都有了稳定的小群落,让我觉得自己这样实在是功利。同住在慕黑勒的乌克兰学生马修和娜塔莎虽说热情,可小两口正开始热恋,不好打扰。我每次和那两个台湾兄弟聊天,阿伦就总是找个借口把我拉回去,压着嗓门跟我说:“少搭理那两个二刈子。一张嘴就‘你们中国,你们中国’的。”我跟他说,人家其实是很规矩诚恳的人。阿伦不予理会。
没有活动的下午,尤其是晚饭后,我常在大堂角落的电视机前度过。房东没订娱乐频道,电视里只有些新闻和社会类的节目,偶尔播个电影或电视剧,年代都十分久远。电视角也就没什么人光顾,基本闲置着。
我遇见次数最多的,是个二十几岁的白人小伙儿。显然头脑有些问题,不管电视上什么节目,都盯着看,时不时还傻笑。应该就是上次小彤室友提到过的“傻哥”。每次见我走到电视角,不等我坐好,他已经把电视机关掉,把遥控器扔到沙发或茶几上,瞪我一眼,然后不屑一顾地昂着他宽大的下额走掉了。
另一个常在电视角出现的,是位老者。他须发灰白,脸色也惨白。中等身材,因为消瘦远看去颇高。他叫约翰,英国人,是莎大的研究学者。
不声不响的约翰,毕业于英国一所著名的大学。他有三个博士学位,会七种语言。他告诉我这些时,我惊为天人,他却语气平淡,面无表情。
“每个人都有他擅长做的事。”他说。
“我不知道自己擅长什么。我现在就想着赶快读上大学,毕业找到工作。”
他就神秘地伸出骨瘦如柴的食指,眼睛里闪着光,“威廉,你需要做的,只是找到那个你擅长做的事,然后一直做下去。”
约翰是个简单的人。他的饮食起居十分固定,连外衣我都很少见他换,总是那件灰底白花,织着印第安图案的羊毛外套。他是素食主义者。慕黑勒有专门为素食的人准备的饭菜。我只见过约翰吃蔬菜沙拉和抹了黄油的面包,晚餐后再取一个苹果。我问他,没有蛋白怎么行。他说他偶尔也吃个鸡蛋。他还劝我食素。我说我打小就是吃肉长大的,不吃会死。他就呵呵一笑作罢。他没结过婚,始终是个单身。他说他的妈妈和弟弟还在英国,他总是很想念他们,每年都去看望。说这些时,他的神情像个孩子。从来没听他说过他的□□,我也没问。
我们常一边开着电视,一边聊天。我可以跟他说任何的话题,学校课程、成长见闻、中国的风俗饮食,等等。就算我说个磕磕巴巴,他也都听得津津有味,时常呵呵一笑,借题跟我说说他的见闻和想法。他的话也不深奥,简单明了,跟他说话是件轻松愉快的事,总让我觉得意犹未尽,一个下午或者晚上不知不觉地就过去了。
约翰是圣徒,经常提到圣经。他送了我一本,暗蓝色革制的书皮,烫金的字和边框,非常精美。扉页上他引了圣经的话:
“人生在世区区七十年,
纵使强壮无非八十载,
然其大半皆困苦悲哀。
世事转瞬成空,
我们亦如飞而逝。
请警醒我们
敬畏你的愤怒,
请教诲我们
珍惜似水流年,
是以得获智慧之心。”
约翰的手写体极其漂亮,像印刷品。我不能完全辨认出,他就用手指着读给我,又毫不费力地从书中找出这个章节。
这是我第一次读到的圣经上的句子。那本圣经后来遗失了,这句话却清晰地印在了我记忆里。
在一个难眠的夜里,我下楼去看电视。电视机竟然开着,音量很小。一个女孩静静地蜷在长沙发的一角,一动不动。白衬衣的领子露在月白的羊绒衫外面。黑亮的头发刚刚及肩,向内微微卷着,迎光的一面被落地灯映成橘色。有了她的电视角显得静谧温暖。听见脚步声,她把头一侧,露出玲珑的耳朵。耳垂上一颗小指甲大的绿色耳钉,在灯下闪亮。
我走近一些,站定。她也换了姿势,脸朝着我,眉眼清秀,白净光洁。我一瞬间感到她清新的气息,像一潭春水,水面如镜又生机盎然。此刻她清澈的眼光正落在我脸上。
“你好,之前没见过你。新搬来的吧?”我忙打招呼。
“不是,我昼伏夜出。”她声音里带着调皮,英语纯正。
“你从中国来?”她问我。
“是啊,被你听出来了。”
“要坐下来么?”她的普通话竟也纯正,软糯糯地好听。她稍稍欠身,坐回原来的位置。我犹豫了一下,坐进长沙发的另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