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好奇
带骨肉比较香,虽然吃起来略有一些麻烦,但好美食者不怕麻烦。
舌尖一尝到味道,他便感觉出来这菜的确与平日里吃到的不同,咸鲜为主,后味微甜,外加淡淡辣味,层次分明,的确很能刺激人的食欲。
但对于嘴刁的明少爷而言,还是差了些。
这菜应是后厨提前备好的,不然这种焖菜不可能这么快就端上来,因此鸡肉口重了些,汁也过于厚重了,鸡块斩得大小不一,显然厨子在技艺方面对自己要求不高,只是照着高人指点,对着葫芦画瓢,并未领会到其中精髓。
在他细细品尝之际,长信已经迫不及待地“宠幸”了醋溜白菜和豆角烧茄子,简直赞不绝口,接着便升级吃法,把面片拌进黄金鸡的汤汁,把素菜拌进米饭,左一口右一口,双管齐下,吃得大呼过瘾。
差不多把主食吃了一半,他才艰难从碗中抬起头来,咨询明杨的意见:“少爷,你觉得怎么样?”
明杨早就放下了筷子,脸上没什么表情,淡淡道:“黄金鸡,鸡肉略老,口重,不该放土豆,有喧宾夺主之嫌;醋溜白菜,刀工赶客,用的也不是好醋,芡勾得厚了,粘舌头,口感不佳;豆角烧茄子,刀工不提了,茄子过油不够,豆角炖得过头,调味也偏重。总而言之,都很一般。”
“但听你评价,比其他馆子的菜挑的毛病少,看来算是不错了。”长信丝毫没有被打击到,还有点高兴。
在他们吃饭这会儿,周围的座位已经全员满座,吃饭的都是普通百姓,大多是贩夫走卒,他们吃不起全是鸡腿块炖的黄金鸡,最多只吃半份,或者是肉少配菜多的那种,更有些只吃肉汤拌饭,全都吃得津津有味。
明杨绷着的脸上现出淡淡笑容:“毕竟这是给普通百姓吃的菜,关键在于实惠,黄金鸡里有土豆,可以弥补主食不足,更有饱腹感,吃盐长力,口重的菜肴更适合这些劳作者。一道菜到底好吃不好吃,不由我一人说了算,大家喜欢就好。”
话是这么说,他心里琢磨,如果有机会能吃到那位高人亲自做的就好了。
长信腮帮子撑得圆圆的,听着不住点头,还竖起大拇指冲他比了比,好不容易咽下嘴里的饭,又满怀期待地问:“那咱们什么时候去尝社学的菜?”
兵荒马乱的午饭时段过去,姜老三早就跑了,还说晚上有事不过来,杂役们在里边收拾,竺晨风瘫坐在厨房门口的台阶上,闭着眼,仰头晒着暖融融的太阳,偷享片刻安宁。
突然有急促的脚步声传来,一个人跑进了院子,她一睁眼,眼前站着个身穿制服的衙役。
那人对她抱拳道:“传明大人的口信,请问厨娘竺晨风在不在?大人问她今晚是否有空,为他烹饪一桌饭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