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好奇
此不用再吃姜老三做的猪食,他们身份虽然低贱,但罪不至此!”
“有这么夸张?”明杨哑然失笑。
姜老三做饭难吃他是知道的,但周管事没提说要换厨子,尽管他是县令,不好越俎代庖替对方做决定,便没有多管闲事。
长信撇了撇嘴:“听说以前还行,今年越来越难吃了,好像他心思不在做饭上。孩子们念书辛苦,杂役们干活辛苦,唯一指望就是一天这三顿,要是吃不好,真是让人觉得人生无望。现在就好啦,有神厨娘子在,大家都不用受苦了。”
“这竺姑娘是哪里人?”明杨却琢磨起了另一件事,“听口音有点怪,但又怪得有点熟悉。”
长信摇摇头:“不知道啊,我没问那么多,管事肯定要来跟你报备的,到时你问他吧。”
明杨沉吟,说话和举止不似本地人,擅长做饭,又是刚来,会不会那么巧……
“少爷,视察得差不多,又快到饭点儿了,咱们往回走吧!”长信突然道。
明杨多少有点无语:“这才刚过巳时中没多久,怎么就到饭点儿了?”
长信嘿嘿直乐,满怀憧憬地说:“昨天街口那家客栈突然出了一道新菜,大家都说好吃,中午人试得还不多,下午就人满为患了,我想去尝尝!”
“哪家客栈?什么菜?”
“归园客栈,菜名好像叫……黄金鸡?”
“他家饭食不是出了名的难吃么?”明杨连连摇头,“我不去!”
长信拉着他的胳膊,迫不及待道:“说是有高人传授了几道菜,属这黄金鸡最好吃。少爷,咱们去试试吧,晚了就得排座了!”
明杨从小吃饭挑剔,来到这儿之后就没吃过什么合心意的饭菜,每天吃饭如同吃药,眼下已经不求美味,只求填饱肚子。
起初家里还说要送个厨子和他一起过来,方便伺候餐饭,但他新官刚上任,怕被人说太娇贵,便没有带人来,吃了半年多无味的饭菜,感觉舌头都已经死了。
馆子也不好总下,打牙祭的时候便让长信帮他买回来吃,整个蓬云县的好馆子他都尝了个遍,就算口碑最好的醉兴楼,他也觉得不过尔尔,早就死了寻找美食的心。
他不情不愿地被长信拖着走:“你吃什么都说好吃,我信不过你。”
“信不过就亲自去尝尝呗!”长信兴致勃勃,“冷烟昨晚溜去吃了一顿,回来说不错,可把我馋坏了!”
这下明杨来了些兴趣:“连她也说好?看来确实有尝尝的必要,那走吧。”
归园客栈正是竺晨风此前下榻的那家,她写下菜谱的第二天,厨子就按捺不住地复制出来,作为推广菜品到路上随机拉人试吃,接着一炮而红,下午很多人便闻讯而来。
“整盘精炒,只用鸡腿骨切块的,五十文;混合有其他部位的,三十五文;半份十八文,肉少配菜多的十文,没有肉、只给肉汤泡饭的,五文。”
午饭时间还没到,店里人不多,明杨和长信寻了大堂一角的位置坐下,店小二立刻就迎过来,兴致勃勃地报价。
看他们两人衣着华丽,他便推荐道:“最贵的肯定最好吃,二位客官不妨尝尝精炒,还有醋溜白菜和豆角烧茄子,现在也是本店的招牌。”
“这两道招牌,也是那位高人指点过的?”明杨睨着他问。
店小二面露得意:“正是!别看只是素菜,味道好得很,保您二位各下三碗饭!”
明杨才不信他吹牛,扬了扬下巴,示意长信点菜。
长信那可就不含糊了,精炒黄金鸡一份,面片和米饭个来两碗,俩素菜也点上,再配壶好茶。
大概一盏茶的功夫,热腾腾的菜就端了上来,三大盘子几乎占满了整个桌面,香气扑鼻,看着很是豪横。
长信闭上眼深深吸了口气,咽了咽口水,惊喜地说:“少爷,这鸡闻起来可真香!你先尝尝看。”
表面上看去,三盘菜色和香确实俱佳,尤其这“黄金鸡”,鸡腿块剁得匀称,表面挂了浓汁,酱香扑鼻,看起来肉质鲜嫩多汁,配上黄色的土豆块、黑色的香菇片,还有红绿彩椒,端的是色彩缤纷,看着甚是可口。
但明杨很谨慎:“你先来。”
那长信可就不客气了,夹了一块不带骨头的肉就送进了嘴里,嚼了两下就惊声低呼,眼睛瞪得像鸡蛋:“好吃!真的好吃!少爷你快尝一口!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肉!”
“上次在义庄,你尝那女子做的菜时,也是这么说的。”明杨揶揄地说。
“各有各的好吃!”长信又夹了块土豆送进嘴里,才抿了一口,就惊呼道,“土豆炖得好烂,吸足了肉汤,入口即化,好香!少爷,你一点都不馋吗?真能沉得住气!”
明杨吃过的珍馐佳肴数不胜数,当然能沉得住气,但来都来了,肯定要尝一尝的。他对着那三盘菜观察片刻,才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带脆骨的鸡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