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现在时
0
微风不燥,吹干了潮湿的回忆,我站在画中,权且了一生。
低眉细语、却终道,晚来风急。
1
我在毕业聚餐上和几位师兄弟大喝特喝,喝的歪七扭八,盘成了一长串扭曲的影子,惹得我严肃的导师皱紧了眉头。
幸好这时一位师姐握住高脚的红葡萄酒,含着一脸亲切的高兴对我举杯:“小秦啊,你就毕业了,真没想到,你才读了两年!现在想来刚见你时,你还是多么青涩的小帅哥,现在就要飞向远方了!”
我点点头,在甜蜜的酒味中,我第一次胡乱地说明了家里的情况——大家才知道我家里开公司的,无论工科学的多好,以后我都是要从商的。家里也是一种希望我走回“正道”的态度,所以如今只好提前毕业了。
同门都很感叹人各有命,纷纷给我敬酒,笑嘻嘻地敬我被埋没的天赋。老师也不言阻止了,还有一个刚入门的师妹热情十足地为我夹菜,但她只是笑着说:“师哥一路顺风,你的研究方向就由我继承了!”
我目眩神迷地感受着自己这一刻的生活,洁白的象牙塔一样的师门,友好又充满理想的同侪,我的轻松像是一曲草原的风。
突然接到我的好哥们李梓晨的一个电话,他是个大有可为的画家。我顺势就拜别了这群人,向老师连鞠了三躬后,慢悠悠地飘出了餐馆。
被室外的冷风一吹,我一个打抖,总算是按下来接听键。冰冷的手机贴着我的脸,老朋友的声音在陌生的空气中响起。
李梓晨说他的意大利求学之行刚刚结束,最近打算在国内经营一条画廊,还想做一家从事相关工作的公司,他希望我能去做总经理。
他说:“岚子,我最信任的就是你了。”
真是的。我高兴地叹气,看来我爸妈等不到可以笑着看我去分公司磨砺的时候了。
尽管专业不对口,自己的事业也亟待起步,不过为了他的这一句话,我欣然去做了一个劳累的打工人,每天忙着各种我并不那么热爱的艺术。
反正在有李梓晨存在的地方,我就这么随意活着也挺不错。但来了画廊,突然一个小小的想法在心里也升腾起来。于是我从零开始组建团队,尽心尽力建设了一个占地近一平方千米的巨大画廊,建好了后苦心经营它,全年无休。
生活平淡却满足,值得说道的是,我每每看见稍微能触动我的作品时,我就会想起李梓晨刚开始学画画的时候。
那时他很勤奋,也很有天赋,教过他的老师都很喜欢他。与之相反的是,我画画并不好,最终落得个不愿再画的结局。
于是当老师围着李梓晨时,我就喜欢放空大脑,但偶尔会被发现不对的老师敲个榔头。
后面敲得我实在痛了,我偷懒时就盯着老师,一不小心看见了李梓晨的画。
真的很美,我第一次觉得世界上有那么灵动美丽的东西,此后我无论看过多少大师名作,都不觉得有美过他的作品的。
很主观,是吧。但我孤注一掷地这么认为。
但是李梓晨最优秀的作品是什么呢?
只能我是最了解的,那些推崇他的所谓专家向来只能浮于表面地评价。
而我相信,比起那幅杰作,这铺满一平方千米的画都不过尔尔;而我正是为了那副杰作,才来率先排演好这巨大而辉煌的舞台。
这里正缺一位缪斯,我已狂热地看见了它高贵的影子。
2
自从学画画后,李梓晨总是单独待在房间里,也少与我联系了。
他不仅聊天时神游,也能为了思考一幅画,坐在炽热的长椅上一下午。
我很不爽,但又不能说什么。每每见到他消瘦的脸庞,我大概能猜到绘画可能和他的生命同等重要了。
作为好兄弟,我不知该对他的狂热表达支持还是反对。但也许我的意见并不重要。这所有的迷乱的事件中,只有它才是最最重要不过的。
关于那幅杰作,是他有一天兴奋的告诉我的。
他说要创造一幅人物画,要比《蒙娜丽莎》更美丽、比《圣母像》更完美。
我那时仅仅表达了礼貌性的惊讶,毕竟大家都知道,这是多么难完成的任务。
但从此以后,他一直在创造这幅画,用一天只能画一指甲盖的那种画法,画了断断续续有十年了。
他总是温柔地注视着那幅画,他最深情的目光,从来只会在那时流露出来。
李梓晨是个名副其实的花花公子,如此深情竟是为了一幅画,估计任何知道的人,都会像我一样唏嘘不已的吧。
更可畏地,他自从描出了一个模糊的人形后,就只顾涂抹背景去了。
我问他那个他口中的完美的人体在哪?
他却只是很慎重地说:“我不了解那幅画,我只不过是那份美丽的邮差。”
他立体而英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