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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镑小姐和她的4位求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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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这是一部模仿简-奥斯丁作品的小说,故事发生在英国,18世纪末19世纪初。在那个时代,每个士绅家庭出身的女孩子,从16岁开始惟一的事业就是把自己嫁出去。很多女人都非常现实,在还青春貌美的时候,尽快逮到一个男人,管他是聪明愚蠢有无魅力,只要他能为她提供一个稳定的生活,她们就可以把所谓爱情轻轻松松牺牲掉。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弗罗拉有3000镑嫁妆,不够多,但比没有好点,就像她的容貌一样平平常常。由于她显然不够现实,也没有打算用现实的态度去考虑婚姻问题,因此故事一开始,她注定了要做一个嫁不出的老姑婆。但是好事发生了,她一下有了4个求婚者,每个看上去都各有理想之处,而她又都对他们说了“不”,最后她竟然还获得了幸福,真是奇哉怪哉。大体来说就是这么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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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所有发现这个故事的人,感谢你们给我的意见。

发现竟然有那么多评论和喜欢这个故事的人,真的很感动而且很受鼓舞。因为评论积累太多,我就不一一回复了。只有这一句“非常感谢!特别感谢在论坛里推荐我的小说的同学。

一直不好意思上来,是因为说好的子爵大人的故事没有写出来。非常抱歉。

不过我在写新的小说,希望新的小说能赎我的罪吧。

再次感谢!一千万个感谢!(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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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些奥斯丁时代的背景资料,有兴趣的同学请戳 Sir and Lord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弗罗拉-梅齐,理查德-雷萨克 ┃配角:亨利-诺顿爵士,查尔斯-奇拉瑞尔子爵,约翰-平脱牧师 ┃其它:一女四男,求婚大战,一见钟情,欢喜冤家,终成眷属

一句话简介:没资本女对四个优质求婚男说不

立意:立意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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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今年的二月底被一位朋友推荐了这本小说,怀着试探的心思点开了第一章,结果竟一发不可收拾,当天就熬夜把它看完了。

我真的是对它喜欢地无以复加。很难想象,在今天的中国,居然能有一位女作者能把一本充满十八世纪英伦风味的小说写得如此活灵活现而又意蕴十足。顺带一提,这篇文的作者是简·奥斯丁的超级粉丝,你能在她的行文中看到无数考据的历史细节,早已不再被今人使用、但依旧充满魅力的遣词造句,奥斯丁式的幽默、机敏和挖苦,和一种古典小说特有的、对浪漫之爱和人性之善的无穷信念。

不过,和奥斯丁笔下的主角相比,这篇文章的女主角似乎显得更“平凡”,更缺乏魅力一些。这也不可避免地引发了评论区里的一些争议。但越往后看,其实你会发现,随着女主不断在拒绝这些不断出镜的求婚者,她也在一点点地成长,一点点地散发出独属于她自己的光彩。尤其是拒绝子爵求婚的那一段——真是精彩至极!我愿称这段剧情为全书最高潮,让我发出了宿管阿姨探出头来问“是不是在杀猪”级别的超级大爆笑。

可以说,看完这段之后,我甚至觉得,之后男女主终成眷属的he结局都索然无味了。只想问问子爵,他有没有兴趣转行当个执剑人什么的(。)

在这里,我决定贴出这篇文章最后一部分,也就是作者写下的后记。其实直到看到后记,我才朦朦胧胧地意识到,我可能多年前在哪里被推荐过这本小说,并且看到过这章后记——虽然我已经全然忘记了是在哪里看到的它。但我要说,这篇后记真是写得太好了,它值得一个人在自己的人生中读上无数遍。你能从中看见作者全然的真诚、她对爱情那虽遥不可及但依然向往的姿态、一名爱情小说作家无缘婚姻的人生故事、与百年之后,一名女性对另一名女性生命体验的理解。

是啊,我们千百次地塑造并摧毁着对爱情这个事物的幻想,到现在我们依然不能放弃这个话题。这就是爱情的神奇之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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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代后记)

据说简·奥斯丁写作时总是避着人,前两部作品《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出版时都是匿名出版,她变得知名后,也拒绝暴露自己的身份,她的墓碑上也没有留下她作为一个作家的注释。我以前以为自己了解她的想法,毕竟作为一个中产阶级出身的英国淑女,在当时读小说都不是什么高雅的爱好,别说是写小说了。奥斯丁又是那么一个谨慎、理智的淑女,因此不觉得作为一个小说家有什么好.炫耀的,这很可以理解。她不大跟和文人墨客来往,被当时的摄政王后来的乔治四世召见也并不觉得多受抬举,你说是拘谨也好,骄傲也好,我之前以为自己都是理解的。直到我开始模仿她写这个故事,我才意识到也许还有另外一个理由,让她耻于承认自己写了这样的故事。

奥斯丁终身未婚,她爱过一个人,接受过一次求婚,又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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