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Escape(十七)
!说罗德!”
“他被卷得有点深,眼睛被打了一拳,还好没打在眼球上,不会瞎。”史蒂夫忍不住讥笑了一下,随即看到乔琳脸色不好看,立刻转回了正题:“有人报了警,我一听到不对,拉着罗德玩命就跑,我们没被捕。”
“那谁被捕了?”
“那些绿洲男孩。我不知道Primal Scream和the Verve怎么回事,但我敢肯定Primal Scream里有人被打得挺狠的。”
戴蒙在一旁随意地抽着烟,忍不住笑了起来,“很难说我很惊讶,那几个绿洲的家伙完全就是一副街头混混的架势。他们在荷兰的时候不也被捕了吗?”
乔琳翻了个白眼,也给自己点了支烟。她轻轻抽了一口后说:“幸好你们没真的被捕,如果我们被驱逐出境,乐子就大了!罗拉知道了吗?”
史蒂夫耸耸肩,“罗德没敢告诉她,她会杀了他的。”
“他会活下去的,我得去看看他。”
她说着就站了起来,去看了罗德,这家伙惨兮兮地戴着个墨镜,把被打得青紫的眼圈遮了起来。
乔琳忍不住有点心疼,又有点幸灾乐祸。她问道:“到底是谁打的你?”
“我不知道,喝得太多了,基本上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就记得史蒂夫拽着我玩命跑。”
“你最好自己告诉罗拉,否则你肯定死定了。”
“我告诉她也会死定,好吗?”
“至少那会是个安乐死!”
事实证明,昨晚的斗殴事件闹得很大,酒店的酒吧大概损失了一千磅的财产,绿洲的几个人在被捕后驱逐出境,这事儿直接上了瑞典国家报纸的头版,称他们是“英国渣滓”。而Primal Scream的人显然逃过了指控,不过确实被打得很惨,吉他手Throb鼻骨骨折了,膝盖也有点问题。
乔琳很难说自己很惊讶,诺埃尔曾经对她说过利亚姆这个人打架来真的,其他人或许只是在虚张声势,可利亚姆是那种很认真的莽货。而且利亚姆和Bonehead之前在一家伦敦酒店房间内砸房间,导致这家巡演乐队们常去的酒店把他们终身拉黑了,这事儿在媒体上传遍了。
她对戴蒙说:“这些家伙们是不是有严重的问题?”
“我猜是的,”戴蒙笑着摊了下手,“我们通常也不是安静的类型,你也不是,可我们不会觉得把电视从酒店窗户扔出去好玩。”
“疯狂!表现得像是小流氓!”乔琳摇了摇头。
戴蒙平静地回答:“也许他们就是呢。利亚姆相当不喜欢我们,你知道吗?”
“你是说乐队吗?”
戴蒙挑了下眉,“我猜他就是讨厌我们。他和他哥哥在格雷厄姆常去的酒吧碰到过一次格雷厄姆,利亚姆对他说,blur是好乐队,但衣服很烂,然后他们在格雷厄姆堵在那儿,搞得他酒都洒到自己身上了!格雷厄姆不得不向酒吧老板投诉,把他们赶出去!他们两总是对媒体说他们是比我们更好的乐队……说些垃圾话。”
不过他倒是没真的把这种话记在心里,这种事总是这样的,正在成名的乐队大放厥词,对已成名的乐队说些垃圾话来标榜自己,他自己不也在杂志上抨击the Smiths和山羊皮吗?
但他很难说他可以忽视绿洲,他当然有一切理由鄙视他们,他们在和弦编排上的懒惰,在器乐演奏上的幼稚,在歌词写作上的粗糙……可他也没法忽视他们音乐中蕴含中的那种能量,这让他隐约觉得受到威胁。
更别提诺埃尔总是盯着他的女朋友了!
“唔,”乔琳耸耸肩,“我真的不喜欢这些事,在媒体上对其他乐队和音乐类型说废话,这对确立乐队的形象有好处,可我很讨厌这一点!诺总是有这种腔调,说自己的乐队是最好的,而利亚姆对他哥哥有种盲目的崇拜!我真的很惊讶他们跟the Verve的理查德·阿什克罗夫特关系那么好。”
不过她很难讲自己完全不喜欢诺埃尔的态度,他那种自信到傲慢的劲儿说白了跟她自己有点像,她其实不讨厌这一点。可这就不用告诉男友了,毕竟戴蒙看起来真的对诺埃尔好感不多。
戴蒙尝试解答她的疑问:“他们有段时间一起巡演?理查德看起来很安静,其实也是个很疯狂的人,真的。”
“我不认识他,也许你是对的。但我相当喜欢他的作品。”
“因为你们都是专注于盯鞋风格的乐队吗?你们算是吗?”
戴蒙自己也不确定了起来,乔琳乐队的第一张专辑实在更像是另类摇滚风格大杂烩,以至于有杂志吐槽他们跟自己的粉丝市场联系不够紧密,很难重复第一张专辑的销售盛况。
“有点……但我们现在转型了,不是吗?”乔琳平静地叹了口气,不想继续聊这个话题了。
戴蒙有心想问一下乔琳是不是跟诺埃尔太亲近了,可他想了想还是放弃了,他不想显得太没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