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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13章 知意,送送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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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五点半,沈母跟沈知兰把晚餐鼓捣出来。

“吃饭了,周队,麻烦你跟我妹一起把那方桌抬出来一下,我们晚饭在院子里吃吧,院子里比屋里亮堂。”

“好。”周牧川应道,起身后,一个人就去把桌子给搬到院子里来了。

见他搬得很轻松,一点儿都不吃力,沈知意就没去帮他,交代苗苗拿抹布去把桌子擦擦后,就起身去后面的灶房帮忙端菜。

“妈,要不要喊一下舅舅他们?”沈知兰没什么心眼地问,她单纯觉得人多热闹,她们一屋子女人,就周警官一个男的好像也不太好。

如果舅舅能来,还能陪周牧川喝点烧酒啥的。

沈母眸色微暗,摇头道:“算了吧,你表哥一大早就把你舅舅他们给接去大林镇了。”

“哦,那没办法了。”人不在就只能算了。

原主这个舅舅,沈知意也是知道的。

原主的舅舅是村里出了名的耙耳朵,在家里压根做不了主。

沈知意的舅妈不待见沈母,是因为沈母当时为了俩女儿倒反天罡,在那个年代主动跟丈夫提出了离婚。

不知情的旁人,一直都认为沈母是因为生不出儿子,才被夫家给休了,沈母也从不解释。

后来,沈母回到娘家,跟父母商量,要跟哥哥平均分配家里的土地,同时,她承担照顾父母的所有责任。

就是这件事,舅妈恼怒沈母,分家后,除非有必要,否则,绝不跟沈母往来。

沈知意姐妹俩出嫁时,沈母给两姐妹陪了比彩礼还多的嫁妆,舅妈发现沈母这些年挣了些家底,才对沈母有了些好脸色,无非就是想占沈母一些便宜。

沈母能给他们一点便宜占,就让他们占。

可是,好景不长,沈知意就出了那档子事,进了那里,这舅妈又变成从前对他们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时候了。

家里有她这样丢人现眼的人在,他们就是没走,估计也是不会纡尊降贵来他们家吃饭。

沈知意是无所谓,反正就是一场亲戚。

亲戚好,就多走动也无妨,要是不好,那就大路朝天各走半边,大家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便是。

沈母去拿烧酒,周牧川讲原则,坚决不喝。

理由是,他是借所里老同事的三轮车骑过来的,另外,他不能违反所里的规章制度,明天一早还要上街巡逻。

上班期间,绝对不能喝酒,容易误事。

沈母知道周牧川的立场后,就不强迫了,她今天高兴,她得喝一点儿,让沈知意作陪。

沈知兰这两天有点轻微的感冒,在吃药,不能喝酒。

沈知意便陪着沈母喝。

旺财在沈知意旁边,吃着狗盆里的排骨,咬得脆响,牙口很好。

旺财是沈知意的爱犬,沈母拿了一个干净的瓷盆给它专用。

席间,周牧川说起了梨花村的用电问题。

沈知意进去之前,他们附近,就吉田镇通电了,几个村庄包括旁边的大林镇都还没有全天通电。

国家一直在发展,争取国富民强。

三年多过去了,镇上应该差不多都通上电了吧,镇上轮完,就该轮村里了。

“陆家村那边已经在规划用电的问题了,梨花村的话,我看,再迟,年底也该通电了。”

“到时候,通上电就方便多了,届时,我给你们送一个电饭锅,插上电就不用一直盯着了,以后阿姨做饭,就不用烧柴火了。”周牧川看着沈母说。

“那不行,那玩意儿可贵了,我们赶集的时候,都问过价,太贵,买不起。”沈母摇头拒绝,她不是吝啬的人,只是,钱要花在刀刃上,家里有锅,她可舍不得花钱再买个锅。

柴火烧饭挺好的,农村人,家家户户都这样,她老了,新潮的玩意儿,她也用不来,再方便,不适合她用,她也不喜欢的。

“我……”周牧川想说他买来送他们,不用她花钱。

沈知意知道周牧川实诚,很想帮她,沈母呢,又是不愿意占别人便宜的老实人。

沈知意从中斡旋,她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在周牧川的碗里:“谢谢周队如此惦记我们一家,等村里通上电了再说这事吧。”

反正,不是要到年底才给通电的吗?

“好。”周牧川点头。

周牧川进食很快,从晚餐摆上桌,到他吃完,前后不过十分钟。

他为人憨厚,同时又明事理。

沈知意进去三年多,她们母女,姐妹间肯定有很多话想说,他一个外人,一直打扰不太合适。

放下筷子后,天还很亮,周牧川起身告辞。

“周队,再坐一会儿,时间还早呢。”沈母跟沈知兰站起来劝。

沈知意没有起身,她在帮苗苗盛鸡汤,把锅里的鸡腿夹到苗苗的碗里,还有她最喜欢吃的海带丝。

“不坐了,阿姨,沈知兰同志,我还要回去还车。”

“那行吧,家里有柑子(橘子),拿点回去吃,周队。”沈母给沈知兰递眼色,让她赶紧去拿。

“不……不用了,我们不能拿东西回所里的,领导看到了要批评的。”周牧川赶紧摆手拒绝,他已经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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