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1 章
掉了。”
林婉想起她那不负责任的母亲,一阵酸楚。
那天她开着崭新的跑车,正准备与朋友去兜风,一个四十来岁的妇人拦住了她。
那女人一点都不像林婉想象里的美丽端庄,一头乱糟糟的卷发,皮肤是肮脏的麦色,手指上的指甲油早已斑驳,浑身透着一股疯子劲。
偏偏这疯子拦住她,当着她朋友的面喊:“婉儿,你是婉儿吧?你哥哥不肯借钱给我,你去同他说说!他现在是大名人了,有钱的不得了,怎么能置老妈于不顾?我要是当年没生他下来,他怎有今天的风光啊!”
林婉怔怔地看着眼前的女人,她当年义无反顾与情夫走了那么久那么远,如今为了钱找上门来。
“我不,我不——” 林婉无措至极,她看了眼身边露出玩味笑容的朋友。她是好面子的姑娘,尖叫道:“我不认识你!”
“你不认识我?我是你妈妈啊!你们怎么能那么狠心啊!自己吃山珍海味就要妈妈流落街头!我要告诉记者你哥哥连他亲妈都不顾!” 她扬着尖利的嗓子,一个活脱脱的泼妇。
幸好林箫的电话及时来了,他跟母亲说了几句,母亲终于放过了林婉。
林婉开着跑车绝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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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月姐,如果我不叫林莞,我遇到危险,你也会奋不顾身的救我吗?”
“我会的。” 溪月不假思索,但心里却在嘀咕。挡刀这事太危险,那时她真的没想太多,根本没有他人眼里那么高风亮节。
“谢谢你。” 林婉轻声说:“如果你做我嫂子就好了,都是我哥哥不好。”
溪月安慰道:“你哥哥没有不好,只是我和你哥这辈子没缘分。”
“我不知道我哥哥那么冷血,我以为他是真的喜欢你。他从前不是这样的,他从前是个很温暖很有爱的人,唉,大概人都是会变的。好人可能变坏,坏人可能变好。溪月姐,你在想什么?”
“司空煜成。” 溪月脱口而出。
林婉惊讶:“你认识他?他可不是什么好人,我哥挺讨厌他的。你知道他喜欢玩女团吗?”
“不知道,但不奇怪。”
“他的公司不是签了GO ON吗?里面的女主唱你听说过不?好像叫sandy的,她之前跟司空煜成交往过一段时间,下场可惨了。”
溪月连忙问:“怎么?”
“司空煜成养了几条阿根廷杜高犬,sandy不知怎么惹到了,就狗被咬了。虽从狗的嘴巴里救下来,去医院打了针,但可能是打错药吧,人变得疯疯癫癫的,前年死了。她母亲各种找医院,找司空,不知中途犯了什么错入了监狱,她爸爸则消失不见。”
“阿根廷杜高犬是禁养的。”
溪月此言一出,又觉得自己天真可笑。对于那些权贵豪门,这世上所有的好物几乎是伸手就能拿到,快乐的阈值被拉的太高,也许只有触犯规则,践踏法律才能给重新给予他们快乐和优越感。
司空煜成当然敢养杜高犬这种凶猛的动物。如果能驯服得到,更能凸显他所谓的男子气概。他不会在意法律法规,更不会在乎道德人情,于他来说一个乞丐可能还不如一条狗的命贵重。
他不是五行缺火,他根本是五行缺德。
“……我去了林莞原来工作的咖啡店,原来那里有那么多聋哑人,她们每天都笑眯眯的,靠着自己的双手劳动,我觉得很羞愧。”
“为什么?”
“因为我是个好吃懒做,一无是处只知道花钱的垃圾,结交的都是狐朋狗友。那里的姑娘有些是后天成为聋哑人的,还是那么乐观善良,我无法想象如果我也遇到这种事,唉,我总之我什么都不好。”
溪月温柔的摸了摸林婉的头:“因为生活总是要过的,与其哭着不如笑着呢。”
“溪月姐,如果,我是说如果,我变好了,我哥哥也隐退了,你肯不肯再给他一个机会?”
“恐怕不行。” 溪月歉然:“因为我打算和宋之扬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