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四章:跑?追!
穷落后,民间的枪械并不多,大多是土枪和鸟铳,至于好点的猎枪都难找到几把。但石老三是在道上混的人,这些人中,绝大部分都是持枪的,一旦发生冲突,就会引发械斗。因此在那人回过身,掏出枪的瞬间,高明程已经预判了对方的预判,身形极快的朝旁边闪去。一发子弹擦肩而过,夺地一声打进了高明程身后的一棵树上。一枪未中,第二枪又至!高明程难以避开所有的子弹,只能迅速的藏身在一棵大樟树的后面。这棵樟树的直径足有三四十厘米,高明程藏在树干的后面,能够很好的隐藏自己。对方并非是要将高明程杀死,阻止成功后,转身就继续跑。高明程不再紧追,而是摸出了腰间的匕首。他没有拿枪,因为觉得警局的枪械挺一般的,并且他没有那么多子弹用于射击训练,所以开枪的准头一般。对于他来说,投掷匕首的准头,比开枪还要好。他投掷匕首的准头,可是用无数野兔训练出来的。所谓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兔子在山中奔跑的速度是极快的,一般人根本捉不到,枪法不好的,开枪都打不中。而高明程已经可以做到随手一丢,就能够将野兔击毙。并且为了保留完整的兔皮,他往往是瞄准野兔的头部投掷的。“嗖”地一声,他手中的匕首已经被投掷而去,急促的破空声响起之后,便是一声惨叫。确定对方受伤后,高明程才快步追上前去。走近了才发现,他追的这个人,不是石老三,而是石老三口中的二叔。此时这位二叔的胳膊上插着一把匕首,那匕首大半刀身都刺进他的肉里,使他疼痛难忍。只是这位二叔见高明程追了上来,连忙举枪射击,只是他受伤的手,正是持枪的手。但他也果断,居然用左手持枪,只是高明程没有给他这个机会,在他还没有开枪时,高明程已经一脚踢在他的手腕上,只听得咔嚓一声,手腕骨似乎碎裂了。转瞬间,这位二叔的一双手都被废了!一把手枪掉落在地上,高明程弯腰捡起,将保险先给关了,免得走火了。借着微弱的星月光芒,二叔看清了高明程的脸,他想起刘胖子介绍过高明程,就以为高明程是刘胖子那边的人。于是他大声说道:“兄弟,只要你放我走,我给你十万块钱!”“你跟着刘胖子做事是没有前途的!我看你身手好,你以后就跟着我们做事,我保你一年至少能赚个二三十万!”(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