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零 男尸
韩大胆儿从医院溜号,穿着一身病号服,身上还缠着不少绷带,坐在电车上,引得不少车上乘客驻足观瞧。他在病床上将近一天,头没梳脸没洗,头发乱七八糟跟鸟窝赛的。那会儿除了医院的病人,疯人院的神经病也穿着差不多的病号服,有些乘客还以为,他是从安定医院跑出来的疯子。再加上他身高体壮,看着就有种威慑力,而且他沉思案件线索,又眉头紧锁,所以不少乘客觉得瘆得慌,都躲得远远的。韩大胆儿下车之后,又步行了一段时间,这才来到防疫院。这是他老苏正吃着老虎豆下酒,他也听说韩大胆儿受伤了,但没想到韩大胆儿竟然会在这时,穿着病号服带着一身绷带,出现在他面前。也不用韩大胆儿多说,老苏自然知道他的来意,放下酒杯带着他到了殓房。掀开白布单子,一具局部烧焦的男尸呈现在面前。胸腹间的刀口已经缝合了,这次尸检十分彻底,连颅骨都打开了,头顶上现在还有圈缝合线。男尸长相瘦削,身材中等偏上,手脚四肢均有不同程度的烧伤,有些地方已经呈现碳化。虽然尸首外衣上浸透了灭火的清水,但是由于高温炙烤,所以衣服外,那些未被包裹的面部和颈部表皮都有不畅通程度的烫伤,造成表皮破损或是皮肤变形的破裂创,连头发都被烤得卷曲成团,有些用手一碰便随即脱落。男尸身穿的绒呢外衣浸透了水,但火焰热力炙烤下,高温使水气蒸发,穿着衣服的地方也有不少表皮被热气烫伤。靠近衣袖部分开始,四肢便有烧伤痕迹,直到手脚部位,有些地方碳化严重,手指脚趾已经残缺不全。韩大胆儿琢磨,尸首身上衣服虽说被水浸泡,可能造城身上和手脚上的烧伤较为严重,但也不可能会相差如此之多,身上至多是烫伤,但手脚却已经残肢碳化。似乎死者的手脚上,被事先涂抹了某些易燃物。但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老苏道:“死亡时间两天以上,没有中毒迹象,肺部也没有充血塌陷,肺内和呼吸道内并无炭灰沉积,口腔和呼吸道也没有烧伤或灼伤,说明爆炸起火时,他已经死亡。至于他的致命伤,则是颈部横向刀伤,伤口右上深,刀口歪斜从右上方向左斜下,一刀割开了颈动脉,造成失血性休克,器官衰竭死亡。虽然肩臂有骨裂情况,但不是热痉挛所致,应该是爆炸冲击波,导致尸首撞在墙上所致。由于双手烧伤碳化严重,所以看不出有什么防御上,从致命刀伤看,死者应该是自杀,所以死前并没挣扎过。很奇怪的是,我还检查了他胃肠内,发现没有什么尚未消化的食物,可能死前几天都没吃过东西,要是选择绝食而死,又何必再割喉自戕呢?”韩大胆儿道:“刀口歪斜向左下,的确很符合右手持刀,割断右侧动脉自杀的特征……”老苏道:“我检查了他的身上,和他的衣物,内衣很干净整洁,而且衣服都价格不菲,这人应该家境生活优渥!”韩大胆儿看了看男尸的耳朵,耳朵里也很干净,证明其的确家境不错,并非是随便从街上拉来的什么人做替死鬼。那样的话,最合适的就是没身份的乞丐叫花子,可就算这些叫花子身上洗得再干净,耳朵和指甲里的泥污有时候也会被人忽视!男尸鼻梁上还有两个压痕,应该是近视眼经常戴眼镜,那时候,这种戴眼镜的人,大都是受过教育,因为看书学习或是工作原因,造城视力不佳。对于生活条件一般的普通人,或是不需要阅读写字的人来说,大都不会花钱去配一副价格不菲的眼镜。眼前这具男尸,无论从身高体型,都和韩大胆儿推测的模仿犯十分相似。男尸的黑色呢绒外衣就放在旁边的桌上,袖子和裤腿已经被烧得得参差不齐焦黑一团。外衣和内衣的质料都相当不错,一看就是价格不菲的高级货。老苏道:“他外衣肩臂和没烧到的地方,都有股油画颜料的味道!衣服肩膀手臂和前胸腰背位置,都沾了不少血迹……”说着便指给韩大胆儿看,接着又道:“起初我有可能是死者自己割喉的鲜血侵染所致!但有些地方的血迹,侵入的很深,而且残留的时间似乎时间更早一点!”韩大胆儿道:“死者是割破右侧颈动脉死亡的,如果是鲜血浸染,应该主要集中在衣服的右侧,但你刚才指出其左肩臂和腰背也有不少血迹侵染。我觉得那不是死者的血迹!你记得之前剖腹案中,女死者被割喉之后,曾经被凶手摆成侧卧睡姿,而且现场还有凶手侧躺搂抱过女尸的痕迹么?”老苏道:“你是说衣服上左侧肩臂腰背的血迹,是搂抱女尸时粘上的血迹?”韩大胆儿点点头。老苏道:“这么说就可以肯定,这男尸就是那个开膛手模仿犯了!”韩大胆儿不置可否,有低头闻了闻衣服上的气味,似乎隐隐的有股油画颜料的气味,像是油画颜料曾经沾在外套上,只不过这气味已经被水和烟熏冲淡了不少,要不是韩大胆儿感官敏锐,恐怕也不易被人察觉。他想起开膛手模仿犯曾经用油画颜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