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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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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冬天来得有些迟。

眼看已经要到十一月,洒在田间地头的夕阳还是能给人一丝暖意。

梦幻似的纯净蓝天被抹上一层苍茫暮色,笼罩着农舍、原野、河流以及远处隐没在淡紫烟霭中的森林和山脉。

黑夜临近,河东、河西两村的农夫早已回家喝麦粥

但是在曾经的米切尔庄园、如今的狼屯镇第一“丰收”农场的土地上,还有人正在劳动。

一位老汉敞开外衣,倔强地昂起满是皱纹的额头,双手牢牢把住犁车,赤脚片走在前面。

两匹挽马奋力拖动犁车,走在老汉更前面。它们的口鼻喷出湿润的热气,汗水汇聚在它们的肋板上,成股滴下。

在马儿身后,深深插入泥土的犁刀在田地里划出一道长沟。

深层的土壤被翻出来,大块草皮顺着翼板在空中旋转,最终倒扣在垄沟旁边。

犁刀前方有一对车轮,车轮可以减轻挽马的负担,并且使犁刀正正好好入地九寸,不多不少。

这便是重型犁车,它有车辕、车轮以及用于翻土的有壁犁铧。

它笨重、迟钝,每次转弯都十分费劲。为了尽可能减少整地时犁车的掉头次数,自耕农的土地都是狭长形状,像斑马条纹那样并列着。

缺点说完,再说优点。没旁的,就是能开垦难以耕作的厚重黏土。

帕拉图的土地又黏又重,石头还多。在重犁诞生和普及之前,这种地是不折不扣的烂地。只能看着长树长草,无法发展定居农业,最多拿去放牧。

所以古共和国人轻蔑地称呼生活在这里的渔猎部落为“牧猪民”,因为后者的重要食物来源之一便是将猪赶进森林里散养,等秋季再去狩猎半野化的猪。

可以说古帝国人向蛮荒拓张版图的历史,就是一部重犁的开枝散叶史。

马拉重犁比起牛拉重犁还有另一项优点——速度更快。

老汉掌着犁,转眼工夫就已经走到百米外。

光是翻土远远不够,还要“耙地”以使土壤变得松散透气。

所以老汉身后跟着十几个半大小子。他们前一半带着木棍和镐头,一路打碎大块的板结泥土;另一半拖着形似钉板的耙架走在后面,耙架像梳头一样刮过地表,板结土块被进一步打碎,农田也稍微变得平整。

耙地通常也由马拉耙架完成。但是丰收农场的人力远比畜力充裕,宝贵的马匹都拿去拉犁了,耙地的活自然留给力气尚未长成的半大小子。

半大小子们的身后,是他们的父母。

一名矮小的中年农夫斜挂装着种子的小筐,有节奏地甩动胳膊。种子从他的指缝间漏出,如同檐下滴滴答答的雨水,均匀地撒播在疏松的泥土里。

这是字面意义上的“撒播”,全凭手撒。

看起来,撒播是项轻松的活,因矮小中年农夫几乎没流汗。他在秋日斜阳下不紧不慢地走着,仿佛是一位骑士正在巡视庄园。而其他人不分老少,都早已汗流浃背。

实际上撒播才是最困难的工作,需要高超的技巧。唯有种子撒得均匀,麦子才能长得均匀。

其他农活可以偷懒,干得不好还可以重来。可如果种子撒得不均匀,没有第二次机会。

播种这活过去一向由扶犁老汉亲自把关。可他现在年纪太大,手变得不稳,于是老汉心情复杂地将种筐托付给长子,自己去扶犁了。

四名成年农夫拉着一截原木滚子,走在播种者后面。

滚子碾过的农田变得平整,种子被卷进土里,土壤则被适当压紧,便于日后的收割。

几位提着水壶的妇人在最后,她们不时地弯下腰,给撒过麦种的地方浇水。麦种尝到水,才会发芽生根。

浇水也是个耐心细致的活,多浇不行、漏浇也不行,所以交给女人们来做。

两匹马、一副犁还有一群勤劳的人在原野上缓缓推进,麦种就这样被播撒下去。

比起荒凉寂寥的大地,种子很渺小。但它是生命,而生命能够成长。终有一日渺小的种子将以黄金般的身躯挺立在大地上,并孕育出新的生命。

到那时,这片死寂的旷野也将化为金色的海洋。

农场的围栏上坐着三个男人,入神地望着这平凡而恢弘的一幕。

三人从左到右依次是巴德、温特斯和小狮子。

“你们知道世界上最容易种的庄稼是什么吗?”巴德忽地开口问。

“黑麦?”小狮子好奇的问。

“不,是人。”巴德轻轻叹息:“[你们要生养众多,在地上昌盛繁茂]。人这种庄稼,撒到地里不去管,它也会顽强地生长下去。”

温特斯和小狮子咀嚼着这句话,陷入沉思。

“新垦地军团耽误了我们太久时间。”巴德感慨地说:“根本来不及好好整治田地。眼下要尽可能快耕、广种,也就顾不得精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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