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熟悉的背影
想不到老丈人这么好说话。
回国是必然的,可我才来涵国不久。
这种心情舒畅的日子,已经让我如置身云巅了。
成为金家的女婿,我成了传说中的软饭王。
我想等自己能独当一面的时候再回去,我不擅长商战,我想靠自己的钱把唐氏给吞掉。
而这,没有几十亿是办不到的。
“唐兴,你的家事,正熙对我说过,你是唐家的养子。”
“嗯,唐老爷子对我非常不错。”
“但你跟他儿子的关系好像不是很好,是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吧?”
主要原因肯定是这个,出发点是它,可事情发展到现在,跟当初又不完全一样了。
我对唐立的仇恨基点来源于嫂子和养父,他对我的仇恨,最大就是认为我害死了他和赵秋云的孩子。
纵然赵秋云的孩子不是他的,现在说也没用了。
我不想去解释这些屁话,相反,就让他恨我,心里还有一丝得意。
“你跟喜妍已经结婚了,以后改口,叫我爸爸,别叫金会长了,听起来生分。”
“好,爸。”
他哈哈大笑,抓着我的手,用力拍着“这就对了,我的财产,将来死了也带不走,我早就给四个闺女都划分好了,每人一份。所以,你跟喜妍这辈子是不需要发愁的,只要你们过的好,我这个做老人的就高兴。”
不知怎的,老丈人给我的亲切感,远比唐震生要多的多。
他给我讲了很多生意经,对待我毫无隐瞒。
其实怎么做生意,秘诀也不难,就是认真二字,衍生的就是诚信。
难的不是创业,是守业,金家的人际网早就铺开了,如何维持这些关系网,才是我要学的。
他说,我与其花时间去学一些商业知识点,不如多打开视野,与人交流,让自己显得开朗,增强自己的亲和力。
就这样,我在涵国待了四个月。
刚开始还排斥,觉得无聊,可是跟老丈人在一起,他总有办法让我深陷其中。
到底是富豪,格局眼界异于常人,两三句话就能把我给收住心。
金家的生意,全是品牌,但不接触容易收金融危机影响的行业。
尤其是房地产和股票,他们是不参与的。
很难想象,如此大的一个企业,居然不玩股市。
“唐兴,金家能有今天的规模,靠的就是求稳,鸡蛋要放在多个篮子里。我们只做品牌,对质量的把关是最严格的,这些年来,质量从未出现过问题,金氏出去的产品,被业内认为是上了金锁的,一旦出现一个质量问题,这个历经四十年的神化就被打破了。”
我明白,质量的把关是一切的基础,是金家口碑的代名词。
“爸,我懂了。”
“我相信你有能力,等我老到不行的时候,你们年轻人来接手,那时候我期望你们能延续金氏的传统。”
“爸,我想先去魔都发展。”
金家在魔都的生意很少,而且已经都转到我的名下了,那里没有唐立,我能放开手脚施展自己的抱负,是骡子是马,总得先拉出来遛遛才行。
“可以,你和喜妍明天就走,不用顾及我。”
……
金喜妍,我的老婆,我们每天都在一起,吃穿睡都在一起,除了夫妻之实,她对我的好是无可挑剔的。
四个月,每当我有需要的时候,只好交给五指姑娘了。
她对我好,我也保持着一份对她的尊重。
只是这几个月,我对她的了解太少了。
上飞机后,她一直揽着我的胳膊,想猫咪一样蹭着我,我却没那种感觉,仿佛缠着我的人不是老婆,而是妹妹。
“老公,姐打电话给我了。”
“那你接吧。”
喜妍笑嘻嘻的“姐,我跟唐兴已经上飞机了,我们不去苏省,去魔都。嗯,嗯……嗯好,那就谢谢你了,呵呵。”
大姐金正熙来个电话,是告诉我们,她给我们买了一栋公寓。
别墅太贵,我们又不是永远留在魔都,公寓一平米也要上万,不便宜呢。
大姐说,这是送给我和喜妍的蜜月贺礼。
魔都,国际化大都市,我曾经向往的地方。
十几岁的时候,我到过这儿,当时唐立在国外治病,唐震生夫妇带着我,到处游玩。
那真是人生中难以忘怀的时光。
飞机上,有个熟悉的背影,只看一眼,我就被吸引住了。
不是空姐,但她是女人,我好像在哪见过,熟悉,可想不起来。
“老公,你在看什么?”
“没什么,好像看到熟人了,也许是我看错了。”
直到抵达魔都后,我又一次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