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铁证
/br>“接下来为,第三组证据。”“第一项证据,为检察厅现场扣押的西卡牌135型照相机及配件1套、理光牌照相机2家、配件1套、普夏牌立体声收录机1台、英文打字机1台、高清音乐磁碟播放器2台、雅马哈高档音响2套、数字万用表1个、高档黑色公文皮包3个、高级商务西装6套。还有相应的物证扣押清单。”“第二项证据,森本个人银行账户流水记录。”“第三项证据,检察厅向京都的大型百货商场高岛屋、藤井大丸、尹势丹、TheCube商场调取的销售水单。”岩永进一步提高了声音,一双怒目圆睁道:“上述证据可以证明,被告人森本在套取大学公共资金后于个人账户后,前往京都内大型百货商场购置享乐物品。其将套取之后的公帑用于个人享乐消费。被告人森本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显露无疑,其行为猖獗,目无国法,肆意开支纳税人缴付的国税金,应当依法予以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