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率军之剑,岂能私斗
全不一样了。
成吉思汗搞不好会训斥他们一顿,说他这个当哥哥的。不知道体恤兄弟之间的情谊,连一把马刀都不愿意送给自己的弟弟。
“这事不能让你吃亏,你还是拿两把马刀和你的宝剑回去吧!拖雷的还有察合台大哥的,都由我来出。”窝阔台说道。
“哈哈哈!不必!我留下一把马刀和我的宝剑就好,而且我也没什么机会正面和敌人搏杀,留下一柄宝剑,一把马刀就足够了。”张勇笑了笑开口说道。
我的剑,是率军之剑,岂能私斗?
我的剑可不是用来杀敌的,而是日后用来指挥千军万马的,我怎么可能拿着它,去和小兵走卒搏斗呢?
我要的是无数人看到我的剑,看到我的剑指到哪里,然后他们打到哪里。
又和窝阔台寒暄了几句,张勇这才返回到了自己的营帐之中,此时夜已深。
“当家的你回来了,你打造的武器让我看看吧!”刚一进门,图兰伦就凑了上来,开口说道。
“给你!这把马刀是留给儿子的,这把剑是留给我自己的。”张勇笑了笑,将手中的一刀一剑交给了图兰伦。
图兰伦点了点头,上前将张勇递过来的宝剑和宝刀接了过来,然后分别拔了出来,挥舞了两下,试了试手感。
“确实是好兵器,我长这么大,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武器。”图兰伦点头说道。
“那是当然了,也不看看这材料是什么东西。”张勇说道,
能不好吗?这都是现代的极品钢材啊!
现代炼制出来的钢铁,跟这个时代的钢铁完全没有可比性,更何况铸造他们的,还是这个时代最好的工匠。
“你应该打造成两柄马刀的,宝剑的话,不太适合战场拼杀。”图兰伦将两件武器放在桌上,看着张勇开口说道。
作为成吉思汗的女儿,在武器鉴赏方面,她还是很有发言权的。
蒙古铁骑征战无数,对于武器自然是非常有研究,在战场上骑马搏杀,弯刀或者长枪才是最好的。
不过他们蒙古属于马背上的民族,普通士兵接到大汗的命令集合起来打仗,所有的盔甲、武器、马匹都要自己出。
可打造不起什么太好的铠甲和长枪,所以这种材料比较省,用起来比较顺手的马刀,反而是第一选择。
这单手剑反而不太适合于骑战,甚至不太适合在战场上出现,当家的干嘛把它打造出来呢?
还不如打造两把马刀,以后你们父子二人一人一把呢。
“我从来没指望过这把宝剑见血,这把马刀倒是可以。”张勇笑了笑,开口说道。
“???也就是说,你不打算用它来杀敌喽?那你将它打造出来干什么?当装饰品吗?
但当装饰品的话,你可以用别的铁打造的啊!为什么要用这些好材料呢?”图兰伦十分不解的开口问道。
“这是率军之剑,也是王师之剑,你父亲可是说过要封我为王的,我岂能没有一把属于自己的王剑呢?”张勇笑了笑说道。
有些话现在还不是说出来的时候,只能粗略的解释一下,这一次进攻西夏是一次绝佳的机会。
在原本的历史当中,在攻打西夏的同时,成吉思汗带领着蒙古大军,还进攻了西夏和金国的边界,攻陷了临洮府的。
然后派人送两块金牌到南宋的四川制置司,胁迫南宋臣服蒙古。
为了炫耀武力,他还派了一支骑兵进入宋境,先攻下阶州(今甘肃武都)。
随即进围西和州(今甘肃西和)。
当时的四川制置使名叫郑损,当蒙古铁骑来犯时,他不思抵抗,而是继承南宋传统,奉行逃跑主义,竟然将四川外围的要塞轻易放弃,使武休(今陕西凤县东南)、七方(今甘肃徽县与陕西略阳之间)和仙人(今陕西略阳北)三关几乎兵不血刃便落入蒙古大军之手。
这种不战而降的行为,让当时的蒙古将军都懵逼了。
还没打就先跑了。
幸好当时蒙古军队只是试探性进攻,目的只是大肆掠夺财物,没有趁机攻城略地,加上不久成吉思汗病故,这支蒙古军队才撤出宋境。
这就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丁亥之变。
这件事给了后来拖雷假道于宋的胆量,区区几万大军就敢冲出大散关,杀入宋朝腹地无人可挡。
既然如此,那何不直接趁此机会攻入大宋川蜀之地呢?而且现在的钓鱼城并没有建立。
自己完全有机会取川蜀之地的,取得川蜀之地之后,顺势就可以拿走汉中,然后联通关中平原。
取得古西秦之势。
我自己把自己的封地打下来,成吉思汗不会说什么的,因为这些土地本来也不是他的。
而且蒙古人的风俗习惯更加喜欢草原牧场,至少在成吉思汗这一带是这样,这片地打下来就是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