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三个电话
立功心切就枉顾事实,到时候是要负责任的!”
赵桐又拍了桌子,他心里很烦。
他是枪击案专案组组长,本来抓获了罪犯,保证了春节前社会安全是大功一件,继续挖余案也很有必要。可没有想到具体负责的专案组副组长马源急功近利,陆帆的案子似乎成了烫手的山芋。
赵桐不知道陆帆是何许人也,案情分析时,马源汇报:郝爱军交待陆帆是枪击案的主谋。陆帆以前有过刑事犯罪的记录,近期大手大脚,钱财来历不明。陆帆和郝爱军是亲属,住同一个村子,有作案条件。
马源当时还信誓旦旦地说,即使郝爱军为了减轻罪责责,口供有夸大的地方,但陆帆至少是同案犯或者提供了枪支。
赵桐当时听完汇报后,还做了深挖余罪的指示。要保一方平安,听了这样的汇报,做了这样的指示很正常。
赵桐没有想到,枪击案的后续陆帆的案子惊动不小,下午三点开始,他陆续接到了三个电话,都是关于陆帆案子的事。
第一个电话是省厅领导打来的,听取了枪击案汇报后,领导特意过问陆帆的情况,并做了指示:秉公办案,绝不能假公济私。
领导的话要细琢磨,“秉公办案,绝不能假公济私”听起来很正常,但是仔细琢磨一下,里面涵义就深了。
第二个电话是市委的一个领导打来的,告诉赵桐,省人大的有关领导关注了陆帆案,一定要公正办案。他和赵桐私交不错,公事说完,私下提醒赵桐,陆帆很有钱,来路正当。还可能涉及到外事,处理时要谨慎。
第三个电话是市委统战部门的,转达省统战部门指示,要求松山市公安部门对有关人员搜查香岛公民住处,并带走大量可能侵犯个人隐私物品一事,做出相应解释说明。这个电话虽然没提陆帆,但显然与陆帆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