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喜欢逛街
说你想我,我真的很高兴。
我三年来一直都在躲避着小沫,推掉了很多次她见面的邀请,可是她没有怪我,也没有怨我,见面了对我热情依旧,还耐心的照顾喝醉酒的我一整个晚上。
晚上,我们一起逛商场。
来到一个奢侈品店,小沫看着一个包包爱不释手。
这个品牌的包包,我是想都不敢想的,定价居然五万五千多。
也许在那些有钱且乐意斗富的富豪眼里,五万多元的包根本就不算什么,甚至还有些寒酸,但对于我这种工薪阶级来说,五万多元的包已经是天价了。
我知道有些女孩,月薪不到一万,却背着好几万的包,我不是这种女孩子。
当然,我也不是那种节俭的人,消费配得上自己的收入就行了,所以我也有很多包包,大部分的价格都是二三千的,对于我的圈子来说,既不奢华,也不寒酸。
反正我是宁愿买十个两千的包,也不愿买一个五万的包,因为一个包根本就不够背的,买一个包,要用掉几个月的工资,连换着用的都没有,又不能洗,背个脏兮兮的名牌包包挤地铁,不但不会显得有气质,反而给形象大大的减分。
小沫把手洗干净,试背了一下这个包包,奢侈品包包果然要求多,我以前买那么多包,从来没听说过试背还要洗手的。
小沫问道,“怎么样,好看吗?”
我看着眼前笑靥如花的小沫,一阵恍惚,包虽然好看,但哪里有小沫那么好看,小沫长成了大姑娘,真的比以前更美了。
我之所以会爱恋她那么久,也是因为她无与伦比的美貌吧,这美貌竟然连我这样的女生都攻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