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家里人多热闹,满桌的饭菜,还有热气腾腾的火炉子。
许志良的唱片机里正放着伍佰的《Last Dance》。
院子里来了一群人,大多是男的,和许志良差不多年纪,四十出头,五十不到的样子。
可许志良说他才三十六,只是长得老成了些。
姜南笑着表示相信,他话里话外的性格确实偏活泼了点。
他们聊的大多是村子里的家长里短。
喝酒的,抽烟的,唱歌的,还有逗狗的。
墙角的树根上拴着一只隔壁家跑来的大狗,棕色毛,它叼着一块肥硕的肉块,龇牙咧嘴地咬碎。
逗狗的这人姜南认识——黄毛小子。
今天才细看了一下他,身体很单薄,细胳膊细腿,单眼皮,笑起来的时候脸颊有两个酒窝,他裹着灰色的棉服,褶皱处都是泥垢,那一头黄毛像被狗啃过一样,参差不齐。
姜南记得,他叫李壮壮。
李壮壮旁边还有一个男孩,比他个头矮很多,说话的声音还带着稚气。
男孩说:“壮壮哥,你这是偷骑摩托车又被你爸抓着了?你这头发是被他拿剪刀咔嚓剪的吧!你爸可真凶!”
李壮壮抬头轻瞟,淡声道:“他不是我爸!等我成年了,我一定要离开这,永远不回来!”
他眉角处有一道极深的疤。
他挑眉时很显眼。
这是几年前李盛昌拿烟灰缸砸的,烟灰缸上有个破损缺口,当时扔过来的时候,他用手没挡住,缺口正中眉角,血直接从眼皮上往下滴。
李壮壮只记得那会血怎么都止不住,他自己找了块布,用布捂住伤口,外面封了一层透明胶带,然后骑着摩托车去的镇上医院。
医生拆开布条子,湿漉漉的,血还在往外淌,他说要找大人,李壮壮说自己是孤儿。
医生又说这伤口要缝针,不然将来铁定会留下疤,他可不想在身上留下李盛昌的影子,所以果断拿出从家里偷来的钱交了费。
那时候李壮壮十岁。
他还记得那晚他从医院回家时,李盛昌在院子里喝酒,听见摩托车轰鸣的引擎声,他拿着酒瓶摇摇晃晃跑过来。
李壮壮车刚停稳,李盛昌抬起脚就踹在他的腰上,他直接跟着摩托车一起栽在地上,地上有碎石子,眉角处的伤口又被磕破了。
李盛昌嘴里骂骂咧咧:“狗杂种!老子打死你!偷钱!我让你偷钱!老子今天非得打死你!”
他从地上爬起来进屋,李盛昌在院子里听戏曲,那里面的旦角哭得撕心裂肺,可他没哭。
后来,那道伤口李壮壮没去管过,它反复化脓发炎,终于成了一道很深的疤痕。
他很清楚,心里的疤痕是去不掉的,它永远会在那。
会在数不清的晴朗日子里给他带来阴影。
他永远无法忘记,李盛昌是怎么在一次次喝醉酒,一次次打牌输钱后,拿烟头烫他,用竹条抽他。
他没想过死,只想过要离开这,离开李盛昌,外面的天地应该会好些。
少年的一腔孤勇,即便是身躯单薄脆弱,可他仍旧存有信念。
身边的男孩盯着李壮壮,李壮壮的目光像是藏在乌云里的阴霾,他摸着狗,又问:“所以,他真不是你亲爸?”
“我是他捡来的。”
“我好像也听家里人说过,”童言无忌,小孩子听到什么都会直说,从不拐弯抹角,“我妈说你是你爸从外面捡回来的孩子。”
李壮壮语气很不爽:“不是亲生的,所以才不受待见吧,其实上天对我还不错,我很庆幸自己不是他亲生的,以后我有能力离开这里,我才不会回头,他本性太坏,是死是活,我都不会愧疚。”
快了,等攒够钱,我一定要走出这片大山,永远不回来。
李壮壮在心里默默告诉自己。
“我不会告诉我妈的,这是我们的小秘密。”男孩捂着嘴,“壮壮哥,外面的天空一定比我们这儿的更蓝,我也想快点长大。”
“长大好吗?”李壮壮说。
他又否定:“如果可以做个无忧无虑,家庭幸福的小孩,还是不要长大,大人很辛苦的。”
男孩听不懂,肉嘟嘟的脸上露出疑虑:“小孩子才辛苦呢!天天要写那么多的作业,考试考不好还要被爸妈骂!以后我当了爸爸,我一定会对我儿子特别好,才不会去管他学习呢,活着快乐是最重要的!”
……
这些话都被姜南和周赫言听进了耳朵里。
他们原本围着木桌子吃饭,可这儿的饭菜偏辣,油又多,实在是不合胃口,两人匆忙吃了几口就离席下来。
今天来的人太多,一桌子坐不下,他们两人一离开座位,立马有客人补上来,所以压根没有人去在意他们,也算不上不懂礼数。
周赫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