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部分知青回城
虽然吃过,但不是来这边本地吃的,所以总感觉不够正宗。
因此她毫不客气的将鸡肉、榛蘑、土豆和粉条林月每样都夹了一筷子。
鸡肉酥烂,榛蘑鲜香,粉条滑嫩,土豆软糯,附在菜上的汤汁浓郁鲜美。
林月眯着眼品尝着这道美味,果然比前世吃的好吃多了,香而不腻,好吃到停不下来。
品尝过这道美食之后将头从碗里抬起来,就看见餐桌上的众人筷子都挥出了残影,一直往嘴里塞食物。
眼看着盘子里的菜快速减少着,林月也不讲究维持什么人设了。
世间万物,唯有美食与爱不可辜负!
因此她也不甘落后,速度比不上别人,就先多夹几筷子放碗里。
常瑞臻正好坐在了林月的对面,他好几次抬头,视线都无意间扫到了林月那里。
然后就惊讶的发现这姑娘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夹菜次数也没别人多,但是每次夹的量挺多的,不比这桌上的任何一个人吃的少啊。
特别是她吃饭时眯眼享受的表情,感觉这桌上的每道菜都是凤髓龙肝,美味到极致。
常瑞臻不禁胃口大开,“呵~还挺下饭的。”
王在见众人吃得不亦乐
乎时,拿出了自己珍藏已久的白酒,给每个人面前都倒了一杯。
然后假意咳嗽几下,站起身举起酒杯讲话。
大家看他这架势,也都放下碗筷看向他。
“同志们,饭菜过半离别在即,在这里我想和大家说几句真心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