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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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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但是他是为了开脱失土之罪谎报军情!马帅你想一下:如果贼人有几千之众,圣上会不会问:榆林府不是已经把贼人都打得溃不成军四散奔逃了么,哪里来的几千呀?嘉奖榆林府的大捷,你不是也领了‘治军有方,荫次子千户’的恩旨了么?这才几天,一下子冒出来几千贼寇!咱们……难道是欺君么!所以,贼人就是几百,而且,必须是几百!嗯,决不能超过五百!”

经过这番点拨,马

腾终于明白了其间的利害关系,一乍舌:“那,于知府那里……”

张明德哼了声冷笑道:“那是于大人命苦啊!可怨不得别个。再说了,下官早有所闻,萧秋实可是很有些来头,据说是户部袁大人的得意门生。于大人么,嘿嘿,如果靠山够硬,何至于一把年纪还做个四品知府?明明有榆林府的成例在那里摆着,略加羁縻,流贼们不难顺着延水一路溃去山西,对吧?不就是几石粮、几两银,再加几艘船的事么!等事情过去,咱们能不伸手帮一把么?这倒好,自己螳臂当车,没挡住,还要把全省拖下水!让咱们怎么办?他这把年纪是活够了,咱几位招谁惹谁了,凭什么给他垫背啊?朝廷那里,反正咱得给个交待——是硬踢萧秋华背后那块铁板、还是干脆直接交出咱们三颗脑袋、还是……委屈于大人一下……这个道理,马帅不会想不明白吧?”

马腾腾的一下站起来,向二位一抱拳:“末将脑子不好,一切全听二位大人吩咐!末将感激、感激!”

牛、张二人相视一笑。

张明德欠身回礼道:“马帅客气啦。”

牛士群比了个“请”的手势:“那咱们三位联名上奏吧。奏折我和求备兄来写,等下马帅领衔签署。”

马腾急得脸红脖子粗双手齐摇:“使不得,使不得!本朝祖制以文御武。二位大人面前,末将岂敢狂妄,死罪,死罪!”

实,马腾虽是个不识字的武夫,但毕竟不傻——在大明,就算祖上的功劳再怎么大,如果这方面脑子不灵光,时光荏苒,一二百年下来,又怎么可能保住正二品的荫职!前面那些表现也多半是装出来的。他心里还有另一重担忧:别被这俩满肚子坏水的家伙顺手把自己也阴一道!

牛士群笑了:“马帅多虑啦。此事真不是我等过谦——太祖爷钦定:‘凡军国大事,以都指挥使领衔具衔上奏’。祖制如此,否则,我等岂敢视朝廷大法为儿戏?再说了,文武途殊心同,你我皆为圣天子效力,只是各自分工不同,分工不同而已嘛。而且……事到如今,大家在一条船上,同生同死,马帅有了麻烦,我们谁都脱不去干系的,马帅放心。哈哈哈。”

马腾终于放下心来,再次抱拳鞠躬:“末将领命。全听二位大人的。”

心里说:分工不同?俺去你娘的吧!任你说得花儿一般,老子还是要时刻小心你们这些王八蛋!不过嘛……嘿嘿,老子才不是吃素的,幸亏早就埋了颗钉子,现下该用上啦。

本篇知识点:

1、明朝省级管理机关的三驾马车:

承宣布政使斯(类似省长,主管民事),简称藩司。到了后期,设巡抚,品阶高于布政使,统管一省行政、司法、军事,布政使的职位便完全限于民政方面了。

提刑按察使司(类似省高院院长,主管刑事)

,简称臬(音“聂”)司。注意,有时候也有写作“皋司”的。究其原因,个人猜测可能有二:主因很有可能是笔误:古代没有统编教材,识字率一直在4-5左右,即便是识字的,也有很多是半吊子水——看看洪秀全写的那些狗屁不通的《天王诗》便能领略一二。更没有汉语拼音普通话,官话非常不标准(今天也一样,古代可想而知),写错别字在所难免。查史料时,读过不少给圣天子的奏章,连这等最严肃的文件中,笔误别字也比比皆是。尤其是“反贼”的名字,因为不同奏报者的口音差异,落在笔下,错字最多,甚至以今天的普通话读来,竟会南辕北辙。另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皋陶。相传黄帝时皋陶主管司法,与提刑按察使职掌相同,故有些人想当然地记成皋司了。严格说来,臬司是正规写法,但写成皋司,也不能说百分百全错。

都指挥使司(类似省军分区司令,主官军事),简称都司(后来也有个中低级官职叫都司,介于游击和守备之间。为了不混淆,我这里用的尊称是“帅”)。

2、明朝以文驭武,但军国大事联衔上奏时,要由都指挥使司当先具衔。这充分说明了朱元璋心里的小九九:平时防患未然让文官随时看着你、有事时你再出来尽职尽责,别想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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