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节 你说说我有什么优点?
“只是跟梅弟相比,我却多有不如,竟未曾为别人做过什么。”苏岚惭愧道。。。
扶苏摇头“我娘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又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凡事不过是尽己之力,问心无愧而已。”
名言娘来背,准没错!
灵舟点头“我等皆是凡人,何必以圣人要求自己?在保证自己及家人生活的基础上,尚有余力,再多行善举,便不负我心了。”
小胖子笑道“我没想那么多,只是途径雪灾之地,百姓生活困苦,所以想尽一点绵薄之力而已。哈,我觉得蔚哥和舟哥说的都对,反正我没想为行善,便让自己饭都吃不上,顶多也就是不能跟之前似的,太过奢侈,胡乱花钱而已。我虽同情他们,但若让我为此散尽家财,倾其所有,我肯定是做不到的。你们瞧,我这不是只用自己的零作,且为自己留了五两银子吗?”
崔瑰就觉得,自己以前的日子过的有些混账,虽说那是演,人设需要,他并未真的干过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说起来,还是做了几件好事的,但那也只是顺手为之,还真不是有心。与这几位比自己还小的弟弟们一比,他差的多了。
至少人家梅佑乾,年纪比自己小,家世比自己好,品性自己亦多有不如。
崔瑰摸了摸头,惭愧道“跟你们一比,我之前的日子,过的稀里糊涂的。唉,果然小寻妹妹说的对,三人行必有我师。不能因为入了国子学府,便觉得自己不错,往后,我也得好好想想,自己这一辈子,该怎么过才行。”
七寻一拍手“人什么时候立志都不迟,我在我娘整理的典籍上看到过一个例子,那人姓苏,三十始读书,后来亦以文名天下,名垂千古。他还教导了两个儿子,世称三苏,其中大儿子大苏,更不得了,被誉为千古第一词人。这个儿子十八岁科考,差点成了状元,没成状元的原因是,主考官看到他的文章,惊为天人,以为是自己的学生写的,为避嫌,给了他个第二名,状元成榜眼。哈哈,结果后来发现误会了。瑰哥,我觉得以你之才,以后肯定也会创出一番功绩的。”
别的不说,瑰哥的演技,那就是别人比不了的,这要是生在后世,绝对是个流量小鲜肉中的顶流。
瞧他把他的人设,发挥的那叫一个淋漓尽致。关键是,在临江,人家从来没翻过车,至今还是临江人憎狗厌的存在啊。
崔瑰一听,深受鼓舞,感觉自己遇到了知音“小寻,你真的这么觉得?真的看好我?你说说我有什么优点?”
我自己特么都不知道啊。
“还有,你跟我说说,那个三苏中的老爹的事迹?”
至于那个千古第一词人大苏,原谅他没什么兴趣,因为自己很明显,不可能成为千古第一词人嘛。
七寻心道,我能说,我夸的,其实只是你的演技么?
咳了一声,决定这个彩虹屁还是别拍了,直接绕过,介绍起老苏。但重点还是突出了大苏。
最后,还给大家吟了一下《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
她其实想来一阙《水调歌头赤壁怀古》的,但里面涉及三国典故,要解释的太多,因此才来了《明月几时有》。
别看崔瑰不着调,但人家的才学不是假的,若不然也考不上国子学府。
国子学府,虽和皇家学院并称为大夏两大最顶级的两学院府,但事实上,皇家学府是有后门生的,国子学府相比皇家学府,考试更严格,也更难进。
苏岚和崔瑰对这阙词是真的惊为天人了。
苏岚还沉浸在词中的意境,崔瑰已道“不愧为千古第一词人,小寻妹妹,可还有这位大诗家的其它诗词大作?”
七寻笑道“我大兄楼上的书橱中,但有这位诗词大家的诗词集,你们没事借来看就是。这位不只是诗词大家,书画皆为大家。可惜,我家并无这位大词人的书画遗作。哎,你们要是聊诗词,可别找我,这个你们得找我家小五,我家小五别看年纪小,不是我吹,更非小瞧天下英雄,至少你们国子学府和皇家学院,无论男女学子,在诗文上想胜过我家小五的,绝对屈指可数!”
林妹妹上辈子也就在杨州时正经有先生教导过,尽管条件有限,但她都能写出《葬花吟》那样的传世之作,何况这辈子得千古第一女词人的美娘亲自教导?
七寻觉得自己不过是实话实说而已,她绝对不是个妹吹!
灵舟神助攻“非我自夸,我家小五诗文之才,我亦多有不如。我二婶说,若论诗文,小五妹妹至少在我家兄妹之中,无人可及。”
苏岚在家乡素有才子之名,看灵玉的眼神都变了。原来这位妹妹,不仅种花草果蔬有神仙手段,还是个才女啊。
灵玉一笑,倒也没提自己的诗才,只和大家聊起唐宋那几位大家的趣事,听的包括灵舟和扶苏,都兴致勃勃,精彩处,就差击掌而歌。
唐宋确实是中华历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