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七章 老鳖没了?
人和狗走近。
雪丘忽然动了起来,大片积雪逗落,下方的草窝里会冒出一大片的热气,像是蒸完馒头拿开蒸屉一样,正是野猪幕天席地睡觉的场所。
而在野猪的肚皮下,往往会钻着藏着小野猪崽子。
在大野猪的身下取暖。
小野猪生命力还是很顽强的,跟着大野猪抱团取暖,挨过一个冬天,那是完全不成问题。
当然了,陈凌在前两年冬天里就没怎么进山过。
都是下套子,下夹子,搞两个陷阱。
冬天吃得少。
下夹子抓啥猎物都比别的时候容易一些。
“咦?这是被啃了一口?不会也是跟那些野鸡一样,被咬到后吸了血的吧?”
陈凌看到小野猪的身上除了二秃子的一双鹰爪留下的痕迹之外。
还有着不少牙印。
但是么。
跟那些被咬死后随便在山林中丢弃的野鸡比起来,这个牙印还是有区别的。
犬齿并不那么深。
“你这家伙,又是偷人家的猎物吧?”
陈凌看二秃子落在乱石滩的大石头上,背着翅膀得意的摇头晃脑,像是个老大爷一样,就有点无语道。
很多人不知道。
像是鹰隼这类的猛禽,很多并不是看着那么威武凶猛的。
它们虽然也很傲气,人抓住了也难驯养。
但在它们自己生存的环境里,却不是那么的傲气,不是那么的不为五斗米折腰。
相反。
它们很喜欢偷东西。
享受不劳而获的乐趣。
除了偷,也很喜欢抢东西。
享受当恶霸的快感。
二秃子就是这样。
被洞天灵物养的厉害无比。
就经常外出找刺激。
从偷袭蜂窝,到抢野兽吃的……
最近跟随陈凌发现了大水塘那处地方之后。
它更是变本加厉。
隔三差五都会捡回一些吃掉大半部分的猎物尸体。
有的甚至都臭了。
可能是觉得每次出门都能捡到好东西,它觉得很有成就感。
就比较上瘾。
但是陈凌有点担心它喜欢上吃腐肉。
禽类吃腐肉没啥问题。
但吃腐肉习惯了,谁家死了人也会往人家的家门跟前凑。
这就挺膈应了。
还是提前杜绝一下吧。
就把它捡回来的大多数猎物都拿去喂狗了。
狗没事,没这个问题。
随后。
他把二秃子捡的小野猪崽子没收掉。
这种小野猪崽子,肉又嫩又香,什么怪味都没有。
陈凌还打算带回去留着自己吃呢。
不管烤乳猪,还是直接炖肉,那都是绝顶的美味。
所以……
没二秃子的份儿。
也没有馋到流口水的黄鼠狼的份儿。
至于黑娃小金两个,在方才二秃子把小野猪丢下来的时候,就二话不说出去到周边巡逻探路去了。
巡逻一圈回来后,似乎有点发现。
就带着陈凌换了方向前进。
这次比起大秦岭中的水塘,要稍微偏西偏南一些。
经过乱石滩之后,继续登山穿林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