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鹤影
的人最多,除了陈大志和王立献之外,另有陈玉强、陈泽家的几个叔伯兄弟,加起来共十二人。
仍有五人分不到枪,嫌太年轻,就这样,也都抢着要跟进山。
闰八月初四,一大早陈凌就扛上猎枪,领着两只狗出了门。
到村外等着出发。
他也没带太多东西,只披了大衣,打了个包裹,让黑娃帮忙驮着。
腰上斜插着一把砍柴刀,是用来开路断藤的。
这把跟狗腿刀形状接近,有些年头了,还是以前陈凌父亲留下的,送信的时候常带在身上。
不管开路,还是防身,这一把刀就可解决,非常锋利。
经过特殊的加工和打磨,这么些年,还是雪亮锋锐,没有生锈的迹象。
山野人家,柴刀是家里必备的物件。
好比镰刀一样,家里时常备着两三把备用。
作为进山的猎人,砍柴刀和剥皮的猎刀一样重要。
除了在草藤稠密的地方开路,遇到突然蹿出的野兽可以防身,还可砍竹做筏,用途很多。
没等多久,七队的人基本来齐了。
其他队虽然不走一起,但也是热热闹闹的,在村外三个一伙,五个一团聚在一起,抽着烟,说着笑着热情高涨。
陈凌带了狗。
七队的其他人也都把自家狗带上了。
这是昨天在王立献家商量过的,陈凌家的两只狗比较厉害。
只要它们两个带头,村里的土狗就会变成另一番模样,凶猛异常。
面对狼群也敢冲上去。
且村里的狗,上次和狼群战斗过后。
受伤是有不少,但确实看着凶狠了许多,汪汪一叫,精气神都变了。
乡下出猎,也不讲究什么寻回、追踪之类的猎犬。
自家养的土狗,像是王立献带的黄虎斑,练过腿之后,就能搜、追、叫、咬一条龙。
反正是枪猎。
比平时进山打到猎物要容易许多。
狗主要是示警,以及搜寻猎物撵山用的。
“人到齐了,就都把裤腿子缠一下吧,咱们准备出发了。”
王立献抽完一根烟,就让大伙在腿脚上缠带子,进山后能防止毒虫钻进去。
缠好带子,绑好腿,一伙人向北出发,要从陈凌家地那边进山。
一个个身上背着布包,挂着大大小小的袋子,也是装的药和一些常用物件。
路过打麦场,再向北,西北角的村口就是碾子口。
以前的碾子杠不在了,那时候村边边的田地,现在都盖成了房子。
但狼叼岩没什么变化,就在面前这座山最高的山头,这次也要经过。
“富贵你瞧,素素还是出来送你了。”
走了一段路,陈大志笑着拍了拍陈凌肩膀,让他回头看。
陈凌转身看去,就看到王素素正带着妹妹站在村口,两人在向这边张望着。
以前陈凌去山上只是玩耍。
这次是要到乌云山深处,很危险。
平日里村民们活动范围只是在外围,要想获得更多的猎物,就只有深入。
其中野猪、野狼很常见,豹子也有,毒蛇、毒虫、旱蚂蟥之类的更是防不胜防……深山老林的危险很多,还有许多叫不上来名字的东西,也很要命。
临行前,王素素不愿意说不吉利的话,但心里哪能不担心呢。
她就只好等队伍走远之后才过来看上一眼。
陈凌似乎都能看到自家小媳妇那双藏着许多种情绪的大眼睛,笑着向她挥挥手,高声喊了句快回去吧,便叫上跟着他汪汪大叫两只狗,转身越过一道陡坡而去。
众人紧随其后,自然免不了一番调侃打趣。
“富贵,过了狼叼岩后,让小金带着狗群撵山去吧,小金跑得快。”
走上山道后,王立献提议道。
他这倒是阴差阳错的蒙对了。
小金确实是有这本事的,它能当狗中女王。
王立献这样说,也是打狼的那天晚上,跟村民们一块,都见识到了小金那惊人的速度。
跑起来真跟风似的,腿都看不到影子,狼见了也要认怂。
“行啊,那这个大任就落在我家小金头上了。”
陈凌摸了摸小金脑袋,嘱咐它待会撵山的事。
山林外围猎物少无所谓,翻过外面的山头,进了人迹罕至的山岭之中,就要从外到内放狗去逐步搜寻一遍。
有没有猎物,主要是以狗吠声来判断,当狗闻到猎物气味时就自然高声连续不断的狂吠,这就说明已有猎物出现,如果是狗小声叫,并且时吠时停的,说明尚没有猎物出现。
《五代河山风月》
当发现猎物动静时,搜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