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警察哥,这样是不是不算贼啊
想要获得新生,要么被收养,要么凭借优异的学习成绩,拿到奖学金。
然后靠着奖学金,走高中、大学这条路,获得新的人生。
不过,这些都是极少数。
大多数,都是初中毕业就走上社会,当服务员,洗碗工,去工地扛水泥搬砖等等。
14岁,初二那年,辍学,离开了福利院。
后面的记录,只有2次因为盗窃被抓,拘留了几天就放了出去。
孙平安叹息了一声。
同样都是人,可人生,却有着极大的不同。
“你偷了多少电瓶?”
“23组。”
“还记得偷电瓶的地方吗?”
孙平安这问话,就是程序型问话,换成任何警察进行审讯,都是要问这一下的。
基本上犯罪嫌疑人能回答出3—5个,大致的位置,差不多的时间,就行了。
这就是立案的证据。
以前程序模糊的年代,抓一个贼,恨不得把所有悬案都扣他脑袋上。
这也导致了不少冤假错案的产生。
“记得。”张元点头道。
让孙平安完全没有想到的是,张元竟然用没戴手铐的那只手,从裤兜里掏出了一个破旧的小本子。
“11月4号,晚上9点20,在八里桥的兰苑小区门口,我偷了2辆电动车的电瓶。”
“11月15号,凌晨2点,在星丰路的有朋友网吧,偷了2辆电动车的电瓶。”
“11月27号,中午12点半,在仁丰路的风云饺子馆后门,偷了1辆电动车的电瓶。”
“12月……”
10几次偷电瓶,日期,时间,地点,清清楚楚。
孙平安都惊了,他还是头一次见到这样的小偷,这尼玛偷东西,居然还要做记录?
怎么的,是准备等老了,写回忆录的时候用?
还是被抓了之后,给警方提供详细证据,让自己在法庭上被判的更重一些?
“你记这玩意儿干啥用?”孙平安实在是忍不住了,开口问道。
“我寻思着,这不快要过年了嘛!”
“过年的时候,正好是饭店那些过年不放假的地方,最需要人手的时候。”
“到时候我就能找到一份工作了。”
“然后我赚到钱了,就去补偿那些被我偷了电瓶的人。”
“警察哥哥,这样,是不是就不算是做贼了?”
孙平安,被震撼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