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乾武新政
决策负政治责任。
此条写入大明律,实行日期为乾武皇帝之后......
内阁:制定这条律法的..咳咳....是真的狗啊~
没见大臣们看皇帝的小眼神不对劲了吗?周晟铭表示,朕有选择性失明。
.......
大明历551年,永德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新大明律发布,里面涵盖了政治、经济、教育、社会风俗等律法。
如:《大明银务条例》、《大明工业条例》、《大明刑拷律》、《大明税律》、《大明疏议律》、《民大诰》、《保障典章》等等。
这是一次自上而下的变革,皇帝带头,朝堂诸公百分百执行,庶民遵循。
乾武新政占据了大明报纸的所有版块,甚至连泰西诸国也有所关注。
一些泰西法学家盛赞道:“法学薪火,燃烧了中洲东部。”
而大顺的反应很诡异,永昌帝张昌洪大发雷霆,抨击明皇乾武破坏了自古以来的宗法传统,是天之大逆。
没办法,不是每个人都有周晟铭的独到眼光。
张昌洪只看到了大明律对皇权的极大削弱,看不到其他。
大顺商人阶层也是波澜诡谲,大顺起家的时候,靠的就是一群大字不识的庶民,后期虽然得到了商人阶层的支持,
但南方商人们谁也不想登上那个位置,所以,商人和大顺皇权保持了一种畸形的平衡,现在,这个平衡被大明打破了....
“刘掌柜,看了今天的大明邸报吗?”
“嘘~ 可不敢乱说,那可是逆明乱文。”
“别扯淡,上面可是对我们商人作出了一些有益的规定,比如《大明商法》.....”
“去去去,看似有益,但条条框框更多,呆在大顺不好吗?我们在这里只用交很少的税,去了北边要交大顺十倍之多的商税,谁去谁傻。”
“你这是目光短浅,目光短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