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死在一起
轰——
的一声闷响,一艘小艇撞到了炮王一号上面,对方的小艇体积小,灵活性强,直接用鱼钩勾住炮王一号的船尾。
“我今天能不能为死去的英烈报仇?”
金日天的脑海里突然跳出这样的一个想法,他重生来半岛,会不会就这样湮灭在一次小小的渔民冲突之中?
李强勋等人躲在舷窗后面,视线中,金日天的身影站立在甲板上,纹丝不动。
“鸭子给给!”
“可恶的半岛人,去死吧!”
“敌可羞,吾去取他的狗头!”
第一艘船勾住炮王一号,剩下的船只也纷纷勾搭上来,一艘挨着一艘,一艘连着一艘,都快成串串了。
金日天哪能让对方全都上船,他跳到船尾出,挺枪变刺。
唰!
一点寒芒先到,随后枪出如龙!
三米长的鱼枪,高锰钢混合金属材质,200多公斤的金枪鱼都能捅穿。
小日子的脑袋自然不可能比蓝鳍金枪鱼的脑壳更硬,第一个靠近的小日子直接被捅了个对穿,鱼枪的枪头从小日子的后脑勺穿过,带出一些红白之物。
“八格牙路儿!”
见金日天居然不投降,还敢反击,几个小日子瞬间暴露,气的哇哇大叫。
金日天端着鱼枪,轻轻一甩,就将那个死掉的小日子甩进了大海里,鲜血瞬间染红的一片海域。
金日天前世跟着一个邋遢道士学过一段时间大枪。
当时道士交给他一门桩功,就是端大枪。
一开始他的力气不足,必须双手抓住大枪的中间才能端稳,后来力气见涨,握着大枪的位置也越来越靠后。
练到最后,金日天可以单手握着枪尾,保持不动两个时辰。
这一世,金日天天生神力,别说两个小时,就是两天两夜,他也端得!
端大枪的目的是为了锻炼人的平衡力、稳定性。
空有蛮力练不成大枪,只能抡大锤,枪的主要攻击方式是刺击,刺必须有准头,否则一击不中就会被人抓住机会反击。
这一世,金日天也没有放弃练习,每天都会抽出时间来联系端大枪。
几个月的苦练加上上一世的记忆,金日天的功夫可以说是一日千里。
轰隆隆——
刚才还晴空万里的大海,忽然被阴云笼罩。
乌云犹如漩涡,迅速的聚拢。
蔚蓝的天空被厚厚的云层遮蔽,仿佛被一层巨大的灰色幕布覆盖,阳光无法穿透云层,海面上的光线变得昏暗而朦胧。
海风渐渐开始呼啸,带着海水的咸味和即将来临的风暴气息。
海浪翻滚,打的小日子的小艇七上八下。
海鸟的叫声变得急促而惊恐,它们纷纷飞起,在炮王一号的上空盘旋。
金日天眯着眼睛,目露凶光。
面对越来越多的敌人,他的大脑无比清醒。
在他接连刺死两个人以后,其他的小艇纷纷转变方向,开始从侧面、船头的位置选择攀登的地点。
金日天顾头不顾尾,专心守住船尾,凡是想要从船尾登船的,都被他刺进了大海里。
侥幸没有死透的小日子,在海水里扑腾着,随着身体剧烈挣扎,鲜血汹涌,将炮王一号周围的海水染红。
可即便如此,小日子依旧没有退缩。
这是一个非常可怕的民族,当他们决定赴死的时候,他们就会像豺狼一样,死也要从猎物的身体上咬下一块血肉。
同归于尽是他们常用的打法。
金日天再次抡起鱼枪,一下戳进了一个留着月代头的小日子的眼眶里,小日子惨叫一声,眼珠子像臭鸡蛋一样被扎破,流出黑褐色的液体。
枪尖贯穿了他的脑袋,小日子死死的抓着鱼枪,嘴里大吼着:“天皇陛下万岁!天皇陛下万岁!”
金日天猛地一抽,鱼枪的尖端勾住了那个小日子的头骨,带出来一大块白森森的骨茬。
脑浆子不要钱一样喷洒出来。
小日子的叫喊声戛然而止,身体犹如一块破布,软塌塌的歪倒在小艇上。
这是一场没有理由、没有原因、没有悬念的厮杀。
国仇家恨、傲慢、残忍都是这场厮杀的起因。
半岛和小日子,兔子国和小日子,必须有一方倒下,这场战斗才算结束。
见到如此惨烈的情形,那些小日子不退反进,愈发的疯狂。
“该死的半岛人,我要把你的扒皮抽筋,我要把你的皮做成风帆挂在我的船上!”
一个身高不足一米五的小日子钻了上来,抡起手里的武士刀对着金日天的下盘一顿乱砍。
金日天的鱼枪太长,一时间被他逼得手忙脚乱。
一寸长,一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