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具
元丰三十八年,腊月初九,崎谷降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
清晨,天边泛着淡紫,厚重的冬雾笼着山、枯枝、雪。
“吱呀……吱呀——”
雾中辐射出一晕红。
应是……灯笼?
“吱呀——吱呀……”
灰沉的雾里透出个人形来。
它走得跌跌撞撞。
“噗……”
它绊倒在雪里,将自己砸出了雾气。
青紫的皮肤,僵硬的躯体,它身上还裹着破败的夏装,从破布的缝隙看下去,它的腰上是整齐的、黑色的被三股线缝过的痕迹。
它是尸体。
火光跳跃。
灯笼没在它手里,而是在它身后。
尸体扭曲着拱起,四肢并用地从地上爬起。
它身后火光近了……
“嗤……”执灯人轻笑,他朝雾里喊,“王小七!(*)你操纵尸魁的技术真垃圾!”
王小七暴躁:“是我技术烂吗?!这他妈的是黑老鬼那个死偷尸的搞出来的新的试验品!知道他妈什么叫做试验品吗?就是还没做成功的玩意儿!”
执灯人撇了撇嘴。
王小七又吼:“他妈的!卖衣服的!老子看见你不屑的嘴脸了!”
“哟,真能看见呢?”执灯人挑了挑眉,可巧,这位也算是朗月老熟人了,原本南城区朗月没事就去买两件粉裙裙的服装店就是他开的。
因曾经在线发疯,高呼“粉色天下第一!小粉红流弊!!!!!”闻名于血煞宗基层,被戏称为“小粉红宣传队队长”。
“那可不?”王小七从雾里走出,站在了尸魁身侧,看了看“小粉红宣传队队长”又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这黑老鬼有点东西啊,在雾里,它的眼睛可比我自己的好使多了。”
“不然怎么命名为:斥候型尸魁呢?”
“嗤!”王小七笑了笑,“羡慕?”
“嫉妒。”
王小七非常欠揍地拍了拍自家兄弟的肩:“怎么着?哥叫你珍惜机会你自己不珍惜吧?当时上头要人去给小粉红递一手御兽宗的消息(*),要是去的不是我而是你,这试验品如今应该能落到你手里吧?”
执灯人拍掉了王小七的手,“你去还能跟她喝两杯,装装醉,你老子我又不能喝酒,消息硬递啊?”
“嘿!谁是谁老子呢?!你爷爷我走南闯北的时候,你丫还分不清什么是红什么是绿呢吧?!”
执灯的翻了个白眼,丢了个玉简到王小七怀里,“军师说了:记得写报告。”
王小七把玩着玉简,看着那人走进雾里。
他抬头望天,报告有什么好写的?
写我用尸魁的眼睛观雪景?
王小七撇嘴,可算了吧……
就是文采不好入不了仕他才走的商,要不是当年机缘巧合发现自己有灵根,又胡乱被惑心宗的狗东西忽悠进了血煞宗,他应该早就在某个富饶的小城里买下一个大院子,娶妻生子了吧?
按照年纪一算,这会儿怕是能当爷爷咯……
“哈……”王小七笑了,泄出一口白气。
当了爷爷儿孙满堂又怎样?
天知道有多少凡人死在了大劫里?
死得最多的就是行动不便的老人跟孩子。
还是当修士好。
他摇头晃脑,当修士也容易死的早,但至少死的时候身体健康啊!
那么……报告到底该写点啥呢?
王小七看向身边那具尸体。
天光已大亮,雾还未退。
树影丛丛……
他顿了顿,忽然,向西面望去。
或许……
可以?
——
[我现在才发现尸魁有听觉是不是有点晚了?]
王小七坐在惑心宗的营地里,一手掐诀,一手握着玉简,双目紧闭。
[不过也是哈……书上写过,厉害的斥候能听地闻蹄,辨出对面来人多少,距离远近……]
[时间:元丰三十八年,腊月初九,午时(十一点)前后;地点:木族营地。]
[听上头的人说道,木族人能沟通植物,这是非木族人很难去偷袭他们的原因。
上头的人曾感叹过,若非如此,剑渊的六长老应该还能多带走对面一个还虚。
也许,尸魁的本质是一具会动的尸体,没有温度,没有呼吸,没有心跳——也许就是这一点好。
我操纵着尸魁成功摸进了木族营地]
——
段冰的视线有一丝偏移。
她听见了鼓声,特殊的,属于木族的鼓声,沉闷的,像在击打胸腔那样沉闷。
借着是鼓声都掩盖不住的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