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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66章 朝归倭附(圆八)笑容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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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阶就曾指挥家人直接参与海上私。

当时沿海边防面对有朝中重作为保护伞的私队伍,已经到达了“守不敢问,戍哨不能阻,向蒙蔽公法,相沿数十百年”这种耸人听闻的地步,朝廷因此损失大量关税。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彼时高拱才觉得与其如此,反倒不如宣布放开海外贸易经营权,即所谓“听海商贸易,归征其税”,这样至少可以保障关税。

也正是在这样的利益勾结之下,纵然皇帝三令五申要求海禁,可面对的也只能是文官们的阴奉阳违。

所以说,郑和下西洋事实上是保护官方独占的海上对外贸易不受其他势力阻挠的一种行为,当然也会遭到文官集团和其背后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

其三则更是直接,朝廷为应对进过剩带来的商品价格下降局面,采取内部倾销,即“折俸”这一损招,加剧了朝廷官员对下西洋活动的反感和厌恶。

由于下西洋是官营贸易,其计划式的经营模式和官僚管理带来的低效,使其最终不可避免地进了经济规律的死胡同。

比如说,随着大量胡椒涌市场,胡椒价格持续低。短短两年时间,到永乐五年,大明国内的胡椒价格就已经下跌0.1两/斤,降到洪武年间的半。如此来,利润空间大幅缩,市场也趋近饱和,皇室仓库的胡椒、苏木堆积如山。

为了解决胡椒积压问题,不想减少利润,因此从永乐五年开始,明廷利用“折赏”、“折俸”的方式,把苏木、胡椒当成奖金或资发给下层吏员,甚是上层的文武官员。更有甚者,朝廷在发放过程中,还不肯低价卖给各级官员、吏员。

永乐十年,在胡椒的市值已经低于0.1两/斤的情况下,折俸时竟仍取洪武年间0.2两/斤的价位。这就太狠了,要知道本来明廷的俸禄就是历代最低平,胡椒、苏木折俸的做法无异于进步克扣资。大官员对此敢怒而不敢,于是纷纷把郑和下西洋当成了降薪的出筒。

这样一来,在众官员的诛笔伐下,郑和下西洋的壮举瞬间就成了“劳民伤财”之举。到了正统元年,内阁以年幼的英宗之名义,命南京守备太监王景弘停罢采买营造,明初的下西洋贸易此方才正式落幕。

正因有此前车之鉴,高务实搞海贸才非要拉上一大批人一起搞——明面上京华的主要“合伙人”是勋贵集团,但暗地里还有许多由高务实“代持股权”的实学派官员早已参与其间多年。

按照高务实地观点,参与的重要人物越多,不仅他在朝中面对的压力就会越小,而且由于这些人哪怕不办工厂、农庄,仅仅在其家乡或者势力范围内采买货物,也能强有力的拉动当地经济发展。

所以,高务实在海贸这一块从来不吃独食,别说勋贵和实学派官员了,江南的勋贵和财阀、海商也同样可以加入京华的商队一起出航(但是之前说过,京华是要收一定比例护航费的)。

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自然是让海贸惠及更广泛的民间,让更多人看到海贸的好处并受到海贸的良性影响,从而拉动贸易搞活经济。

而皇帝想要搞内廷贸易船队,虽然暂时来看其规模当然有限,可是从长远上来说就有极大隐患了。

就问一点:皇帝的贸易船队要不要交税?如果不交税,久而久之,其他需要缴纳海关税的船队如何能竞争得过皇家船队?要知道,因为海贸的利润高,高务实定的海关税可是整个大明朝最高比例的直接税。

那么,能不能让皇帝也交税呢?理论上来说是不能的,这就好比皇庄、皇店的收益都是直接由内帑接手而与户部无关一样。如果皇家有了贸易船队,也一定不会有户部什么事,一切经营活动及收益都将由内帑自行负责。

以上这还是皇帝不搞贸易专营的情况下,如果哪天皇帝说某种商品只能由皇家船队特许经营,那几乎就是要复刻下西洋导致的问题了。

所以说,正是由于皇权在理论上没有边际,所以很多事不得不防微杜渐,一点苗头都不能有,有也一定要及时扑灭。

高务实其实一直认为,皇权这个权力,它可以很大,也可以很强力,但一定要有边界。一定要有清晰、明确的边界,什么事皇权该管、能管、必须管,什么事皇权不能过问、不能干预、甚至不能施加影响。

中国自古以来常见的所谓皇权、相权之争,亦或者其他的皇权与臣权之争,本质上都是因为从来不曾有一套双方都认可,且认真恪守的权力边界规则。

你也想要权力更大一些,我也想要权力更大一些,纵然大家都知道双方其实合则两利,实际上却往往搞成一拍两散……何苦来哉!

目前想要改革出这样一套办法来,困难还太大了,高务实只能继续搞迂回,用他在南洋的“八万顷可开垦耕地”来转移皇帝的视线。

那些土地当然是真的有,如何使用高务实也能一言而决,不过高务实的做法本身也是一箭双雕。京华往南疆移民虽然很卖力,但绝不介意有堂堂皇帝陛下亲自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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