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4章 新的阴谋(上)
这种代理人其实很类似于影视作品中经常看到的镖局,按现代语言来说可以叫做快递公司。除此之外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地方衙门安排纳银数量较多的粮长来承担运输的任务。
到了后期,这种粮长负责运输税粮或者金银的方式,逐渐演变成为一种封建劳役,运输的负担逐渐落到平民百姓的头上,具体情况下文会说。
步骤一摆明就能说清情况了:运粮也好,运金银也罢,在大明朝一直都是地方衙门的工作,中枢方面只管坐地收货。货保质保量的送到了还好说,只要货没送到,或者货不对数,其责任都全在地方。
京华显然是大明朝最强大的物流集团,在“运输承包商”这个位置上的地位不可动摇,而且收费也相对比较公道,深受各地衙门的信赖。
这种情况到了今年,可能是由于高务实已经坐稳了户部尚书位置,各地衙门或者说各地主官忽然不约而同地开始鼓噪一件事:取消粮长运输制度,全国上下的金银和实物粮税改由京华统一运送。
这件事来势汹涌,朝廷在一个月内收到七十多封来自于各地衙门的奏疏,清一色都是说这件事。高务实发现,最开始的鼓噪这件事的是江南地区,以心学派官员为主,但到了后来却连实学派官员和中立派官员都开始跟进,造成了现在这种满朝呼声的局面。
按理说,生意上门应该是好事,毕竟京华虽然收费不高,但既然是买卖,就一定是有利润的,何况京华的运输力量本来就强,闲着也是闲着,多点生意有什么不好?
然而高务实却警惕起来,总觉得这件事的背后是有人推动的。而至于原因,则或许是多方面交织形成。要解释高务实这种警惕甚至怀疑,必须先说一下那个具有大明特色的粮长制度。
大明洪武四年(1371年)九月,朱元璋颁布了《蠲两浙秋粮诏》,首次搞出来一个“粮长制”。该制度简单的说就是朝廷不再派遣官吏收粮,而把征缴重任交给村德高望重的村民,是为粮长。此诏中谕令:“……其中田土多者为粮长,督其乡之赋税。”
粮长制度首先在浙江实施,后来推行全国,成为了大明的一项重要制度。问题来了,老朱为什么要搞粮长制呢?
其实老朱自己在诏书中说得还挺明白的,搞出粮长制的基本原因出自“兼以贪官污吏害民肥己四载于兹,朕深悯焉”。
元代官场腐败严重,贪官污吏欺压百姓。本来朝廷各种杂税就压得百姓喘不过气,官吏们又借着征粮中饱私囊,贫苦农民出身的朱元璋天然地对官吏带有仇恨,所以他出于爱护百姓的目的,就让民间自己收税。
按照老朱的想法,大家乡里乡亲的都是自己人,自己人向自己人收税,肯定不会太为难。此所谓“以良民治良民,必无侵渔之患”。同时搞粮长还有个好处,就是减少了公务员的配额,可以给国家节省开支。
因此,老朱在他的大诰中说:“粮长之设,便于有司,便于细民。所以便于有司,且如一县该粮十万,止设粮长十人,正副不过二十人。依期办足,勤劳在乎粮长,有司不过议差部粮官一员赴某处交纳。”
你瞧瞧,多好的政策!原来要养十个人、二十个人才能办好的差事,现在交给民间自己办了,只要派个人过去交接一下拿回来就完事。真是省人又省力,还不会出现什么欺男霸女的丑事,多么伟大光明正确。从大诰、诏书的字里行间,但凡识字的人都能看得出老朱对他的粮长制有多么满意。
于是乎,粮长制开始推而广之。大概是因为要产粮大户多承担社会责任的缘由,“田土多者”为粮长,粮长职位当然就落到了地主乡绅的手上。
毫无疑问,在封建专制社会,权利必然带来好处,而当权利给了有资源的人,自然就更是大大的好处。地主乡绅本来就是掌握相当社会资源的人,再坐上了粮长的位置,有了征粮的权利,诚可谓是如虎添翼,能得到大大的好处。
这好处首先就是可以借着做粮长中饱私囊。粮长的主要职责,是粮税的催征、经收、解运。按照规定,粮长先要领到官府的勘合,之后按照要求给里长下达征粮指标,然后里长再把任务布置给甲长,甲长再挨户征粮。
甲长收到的粮食之后,汇总给里长,里长汇总给粮长,粮长清点汇总完成之后,还要负责押运至指定地点,这样才算是完差。
很显然,在这样多层次的办事过程中,大可以发挥聪明才智,通过各种方法巧立名目,营私舞弊,获取暴利。
比如就在洪武年间,就有个粮长叫邾阿乃的,他巧立名目搞出了一大堆名堂,诸如收舡脚米、车脚钱、脱夫钱、造册钱、粮局知房钱、看米样中米等等。本来朝廷给他的收税定额只有一万石大米,结果这厮不仅收了三万两千石大米,还收了一万一千一百贯铜钱——他当然不是为了混个业绩出色,一万石大米之外的多余部分显然全部进了他自己的腰包。
这可不是个例,比如又有嘉定县粮长金仲芳等人,私自附加了十八项税种,同样捞得盆满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