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3章 北洋远征(十七)
“委托监护制”又称授地制。根据历史经验可知,一项制度的产生大多存在某种传承亦或者某种思想基础、社会基础,因此这种西班牙殖民者用来剥削印
在与摩尔人进行的漫长国土收复运动中,西班牙朝廷为了统治从摩尔人手中夺取的土地、提高将士们的士气和鼓励贵族们自费组织军队收复失地,常将新征服的土地和征收摩尔人额外贡赋的权利,按照官职、功劳大小“委托”给各级西班牙贵族,让贵族们变成领主,代为掌管新征服的土地,统治臣服的摩尔人,引导领民皈依天主教,并每年向国王交纳一定的贡赋。
[注:摩尔人一般指居住在伊比利亚半岛和北非、西非等地的穆斯林,是柏柏尔人、阿拉伯人、黑人和伊比利亚人的混合后裔。]
这种政策堪称一石四鸟,既加强了对新征服土地的掌控,又只用了极小的代价就酬谢了立功的将士,还推行了天主教,扩大了征税对象。故此,“委托监护制”其实自12世纪起就在伊比利亚半岛比较流行了。
不过,西班牙本土实行的委托监护制和其美洲殖民地所行的委托监护制之间,还是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两者差异性极大。
在名义上,美洲殖民地的土地所有权归西班牙国王所有——如果确切的说,是归卡斯蒂利亚国王所有,但事实上西班牙朝廷却将土地所有权保留给了各个被征服的印
西班牙朝廷甚至还给予了许多印
这个思路与当前高务实用“京华顾问团”实际控制南疆各国朝廷,然后南疆各国朝廷再根据“顾问团”的意见执行国政,有一定程度上的类似,但也不完全相同。
至少一点,南疆各国目前名义上都算是后世所谓的“主权国家”,它们的领土和百姓从归属权上来讲并不属于京华。而它们与大明之间虽然有朝贡关系,但众所周知,朝贡关系是一种并不实控朝贡国政治军事的伪属国制度,很难将其称之为实际意义上的附属国制度。
印
这一条与京华在南疆的统治也有一定的相通之处,南疆各国的各级官员任命也是需要国王印章和“京华顾问团”印章一起盖才有用。
考虑到国王印章本身是个萝卜大印,实际掌握在京华手中,所以也可以看做是全体官员由京华任命。只不过其府、州(明制的府、州级)以上官员任命需要先报请高务实批准,县级需要黄芷汀批准,而有设置总领的地区,还需要当地总领批准,如安南南部六镇等地。
成为卡西克的印
甚至西班牙人为了笼络卡西克,还经常与之通婚,对其非常优待,一些原阿兹特克帝国和印加帝国的精英阶级后裔,在后来甚至成了总督,拥有极大的权利。
这一条在南疆则是体现在归化户籍制上,由于归化户籍制是让“土人变华族”,显然比委托监护制下的这种通婚更具优越性。
因为前者通婚只是为当地精英提高了地位,但他们乃至后裔都未必把自己看做西班牙人,并不会夯实西班牙的统治基础,而后者则是彻底的“化敌为友”——绝大多数掌握实力的人都变成了“华族”,华族的统治自然就稳固了。
而为了酬谢开拓国土的西班牙征服者和贵族们,西班牙朝廷又将臣服的印
在委托监护制实行之初,西班牙朝廷责令殖民地政府以每个印
监护主只对所授予监护区域范围内的印
“每个印
除此之外,监护主还要自备干粮、武器、马匹和军装,随时听从国王或殖民地政府的命令,带领部下到各地平叛或镇压各种起义。
美洲殖民地所实行的委托监护制还加入了西班牙人早期奴役印
被征服的印
另外,印
所以事实上,委托监护制根本没有将印
为了推行委托监护制和“保护”印
但事与愿违,实行委托监护制后,印
“虽然法律对委托监护主为自己征税的数额有所限制,但实际上征收的数目是无法计算的。专权者搜刮他想要的一切东西,用尽他一切想用的办法,结果一个印
一些印
监护主向印
一些西班牙殖民地的印
印
“他们(监护主)对这些印
这些麻烦的产生,实际上是由于“委托监护制”本身的“委托”二字。这是一种代理人制度,而非中国历代所惯用的垂直管理。
高务实在南疆地区的做法就与这完全不同,南疆各国在实际上都有垂直管理体系。各国国王头上的实际管理者就是“京华顾问团”,而这各个顾问团又是直属于高务实本人的,他们最终的负责对象都是高务实本人。
而南疆各国下属的各级官员又是京华所任命,而且这一任命制度除了极个别地区(如岑黄两家等土司是因功世袭)之外,其余都是流官制——即不能世袭,全看上头指派。这就使得各地官员想要提升自己的地位只能“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