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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4章 京华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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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南都统使莫茂洽注定要名垂史册了。但显然不是由于他“领导了平定黎逆郑逆的正义之战”,而是他于昨日签署了一份深明大义的合作条约。

当然,“深明大义”只是高务实给出的评价,实际上对于安南——或者“大越”而言,这份条约可以简化为两个字:卖国。

高务实把这份条约命名为《京华集团及安南都统司友好互助全面合作条约》。

用词看起来倒是颇为客气,又是“友好互助”,又是“全面合作”,说得跟真的似的。

不过,这改变不了什么本质——甚至“京华集团”居然都被明目张胆地摆在了“安南都统司”的前面——请问京华集团在大明是个几品机构,竟然摆在我二品都统司前头去了?

当然,莫茂洽是肯定没胆子问的,自他以降,安南也没有人敢问。

这份高务实口中的《全面合作条约》,自从昨天莫茂洽被迫签署,很快便被升龙城的大小官员们知悉,甚至民间都有不少人闻听得一鳞半爪、三言两语。

他们把这个《全面合作条约》简单地称之为“京华十六条”,暗恨不已,愤慨万千,但却无人敢宣之于口。

这个“京华十六条”的条款是这样的:

京华集团及安南都统司,互愿维持大明南疆全局之和平,并期将现存双方友好关系益加巩固,兹拟定签署如下条约:

随着“京华十六条”一并签署的,还有一本长长的细则,详细规定了各条款下的双方权益和责任。

细则无须多说,简而言之,就一句话:莫茂洽都统使从此可以“垂拱而治”了,因为政事已经一决于京华!

高务实也不是自说自话就决定了这么大的事,他是有朱翊钧背书的。

之前朱翊钧在内阁的催促下让高务实赶紧上报安南实际情况并就安南的处置上表意见,高务实就提出了“名义不变,暗中控制”的计划,这个计划简单的说,就是把京华集团搞成一个类似于西方人的各种“东印度公司”那样的机构,然后大明通过京华集团来间接控制安南。

而且这个控制,还不仅仅是控制其军政,更狠的是控制其经济命脉——无论是经济基础还是财富分配,通通掌握在了京华的手里。

朱翊钧要不要担心京华失控呢?

这个问题的关键,其实在于朱翊钧会不会担心高务实失控。

而朱翊钧不是很担心这一点,因为按照他的心思,就算把整个安南加在一起,也没有一个高务实对他来得重要,况且高务实的根基显然是在大明国内,无论他的出身、威望、人脉乃至于产业根基,通通都在大明。

难道高务实会把这些根基全部抛弃掉,然后跑去安南做“南蛮王”?

开什么玩笑。

朱翊钧一点都不相信会出现这种事,毕竟他早就很明确地对高务实说过,将来是要用他为辅臣的——大明的阁老难道不比一个南疆蛮王来得煊赫?

况且,在朱翊钧看来,务实既然这次能如此顺利地来一场实际上是开疆拓土的战争,那么将来他权力更大之后,也一定能做出更大的功业,到时候就算给他封侯之赏又如何?

只要功劳大,封个世候甚至国公,难道不比做个安南蛮王划算?

他相信高务实一定能想明白这其中的道理。

所以,圣旨下达:安南战后一应处置,交由广西巡按御史高务实酌情办理。

而高务实也很抓紧时间,收到圣旨的

——

写条款居然还挺费脑的……这两千多字,我前前后后改了又改,写了四个小时!求订阅求票安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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