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城里人真讲究
“额,不要了。”
不少人和叶小达打招呼。
说句实话,其中不少人,叶小达根本就不认识,出去太长时间,一些亲戚都不是太认识了。
就是感觉脸熟,叫啥是真不知道。
不过,他可是一个名人了。
大学生,好工作,肺癌,只能活一个月,人参卖了一千万。
这些关键字,让他成为村里人尽皆知的人物。
到了吉时,二伯的大儿子和小儿子上台了。
大儿子作为这一次的实际组织者,反而并没有说太多:“欢迎大家!大家吃好喝好,吃完看戏!”
小儿子作为出钱的一方,话倒是不少。
“感谢大家来出席我父亲的八十大寿,今天我们开了六十桌,大家随意吃!”
“吃完饭,大家就看戏,今天的花鼓戏一直持续到晚上九点,大家就在这里吃晚饭!”
听到这个,大儿子明显有点皱眉头。
小儿子继续说道:“我很少回国,不过既然今天已经回来了,那就必须给家乡做一些贡献。”
“今天,市里的一些领导也过来了,大家有什么要求,可以提哈。”
刚说完,台下就爆发出了统一的声音。
“修桥!”
“修桥!”
“修桥!”
修桥,是北山村最想要的。
如果能够修桥,那去市里的时间差不多就可以少一个小时,对于村里人的好处,显而易见。
台上的小儿子尴尬了一下,他可是没想到村里人都这么现实。
老子就客气客气,你们还真就提了。
提就提吧。
还提这么难的。
至少上千万!
“哈哈,这个我等会去问问领导们哈,只要政策同意,钱不是什么问题,我可以出大头!”
已经被逼到这个份上了,他也只能先说着了。
宴席开始了。
确实,菜色是村里很罕见的。
竟然还有鲍鱼。
作为内陆的一个小村子,谁吃过这个啊。
虽然只有手腕大小,但是一上桌就被抢一空。
其他的菜,也都是村里最高的规格。
叶小达安静的吃着,只有徐慧在他身边。
至于叶立恒还有二姐,都还在帮忙呢。
他要是身体好,这会上菜的人就有他一个。
至于二伯家里那些儿女,都在堂屋里吃着饭,要不然就是陪着领导,每一个动的,都稳如泰山。
在他们看来,今天能从城里回家,那就是给整个北山村硕大的面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