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辣子
在开始审问案件之前,我跟这一群小贼玩起我往日的游戏,让众人根据我说出来的日期回忆当日的情景,
这一群小贼正和我玩的嗨,只有吴淼水一脸茫然,游戏难度的增大,我渐渐问道王四被害的那天,他故意将一切信息都透露给小贼们听,一个叫张三的盗贼听后,开始神色反常。
可我问他是不是认识王四史,他却打了个马虎眼糊弄过去,盗贼们回到牢房后都开始打盹休息,只有张三突然睁开眼睛,开始脱下裤子。随后连忙用手将一块内衬的黄布扯下来,
就在这时,周围的兄弟们都围了上来,见张三手上的黄布写着王四,众人都认定他就是凶手,
而我和英姑也看向张三,于是将一干人等再次传唤到公堂,看着裤子上取下来的两块黄布,我质问他是从哪里来的?
张三本来还在想着如何辩解,不料盗贼老大却提醒他,老三你不知道这位大老爷有未卜先知吗?
咱们那点伎俩只能骗骗那位县官,想骗这位大老爷那是罪加一等啊,你就招了吧?
张三眼看自己就要做事,杀人犯的罪名,于是赶忙将来历说了出来,原来这个东西是他在春宵楼中偷来的,
同他们一起偷到的青楼,女子也证明了这一事实。
我听后,终于把所有事情理顺,我将与本案有关的人全部宣上公堂,我将艳醋洒在头骨之上,然后再用抹布擦干表面,确认头骨没有其他裂缝后,再用古老的镂空验证尸体的真正死因,
然后取热汤从顶门穴灌入必有水中的泥沙,吸入毒株,要是死后抛尸,由于有吸力便不会有泥沙进入。
王四到底是不慎落水,还是死后抛尸,马上就要揭幕。
我的这一番操作,让众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由此可见,本案没有凶手,王四是自己不慎摔入河中淹死的。
虽然王四之死没有真凶,但曹墨某冤案吴知县却是实实在在的凶手,吴知县听完惊讶不已,辩解自己虽办案不力,有失洞察,但也不至于说是凶手,
可我根本不打算放过他,这一切都要从吴知县指院的第一嫌疑人玉娘说起。
认尸当天,众人都因为尸体而无法辨认尸体究竟是谁,只有玉娘在三丈之外就确认这是丈夫王四,再加上淑丽和王婆的话,吴淼水就将此案定为通奸杀人,
可玉娘能在三丈之外认出王四,完全是因为他知道王四右脚多出来一个偏指,
而这件案子原本定的是通奸杀人,最后却改判,但曹某大批之罪,这种种迹象表明。
正宗上的一切都是伪证,第一,他既垂涎欲娘,美色欲杀妻妇而取而代之,怎么会把自己杀人的计划告诉别人?
第二,他去王婆瓜店打听,王四可并没有问清王四的体貌特征,我问你一个人想杀人,连被杀者的体貌特征都没问题,他凭什么杀人?
第三,那是与我同去何西走了整整两个时辰,还让你差点犯了哮喘病。
我问你,凭他一个文弱书生,如何能在十几里山路上冒着倾盆大雨赶到案发地,
以上三点,足以证明他既无杀人时机,又无杀人条件,这还不是是伪证。
紧接着,我又拿出本案唯一的证物,那是一件血衣。
我拿着血衣感叹,世间母亲为孩子所做的付出,只见将血衣展开,指着上面的血迹怒斥,第一,那日天降大雨,如果凶手穿的是这件血衣,血迹周边一定是他父亲的。
看看这块血迹显然没有经过雨水打湿,
第二,如果血迹是死者所见,他可能在前后,但是你看前后这块血迹一色相印,显然是有人滴血所致,
第三,就是这位老母亲为了有朝一日冤案昭雪,为我留的一个破绽。
吴大人对我说,所言,卑职不甚明白,不但案发何时,去年盛夏,去年盛夏,这件盛夏时节,所穿的血衣却是一件锦缎厚重的秋装,莫非。
我说对你猜的一点都不错?这件血衣,就是这位老母亲为了把自己的儿子推上断头台,伪造的。
原来曹母知道自己的儿子在公堂之上受了不少的罪,甚至被打断了胳膊。
为了让儿子少受点罪,她宁愿做伪证,将儿子送上断头台,也不愿他再受罪。
血衣之谜已经解开来,虽然已经证明曹默无罪,但我仍然不肯放过吴知县,
我说当初你是否将曹默与玉娘同求一史,因为当时监内确实没有女牢啊,吴淼水一开始你就把本案定为通奸杀人,求功心切。
你就言刑逼供,三考之下不得口供,你就独出心裁。
将玉娘与曹墨同求异世,那么在你想来既是奸夫淫妇,夜半无人之时,总要串供商量,但是你没有想到的是,这对所谓的奸夫淫妇,说出的真情却与你想的恰恰相反,
原来两人被关押,当晚,吴淼水就前去偷听,虽然最后得知两人无罪,但曹默被打断手臂,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