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0章 谁反对
西方的婚礼说白了还是比较简单的,加上现在条件不允许,苏明也没办法上哪找个神父来,连观礼的现场嘉宾都没有,更别说冷餐会了。
会场除了红地毯和一点鲜外,就是那大蛋糕比较显眼,哈莉已经盯着那蛋糕咽了好几次口水了。
在萝瑞念了那些刺激金鹰心态的台词后,绞杀控制着音响部门播放起了婚礼进行曲,在这庄严的曲目中,小猩猩被仿生人拎着胳膊双脚离地,滑稽地向前走去。
猩猩出身马戏团,他也是很懂什么叫节目效果,这种时候如果金鹰在看电视,这哥谭目前唯一还在播放的媒体频道,那么自己表现得越是滑稽,越是不堪,那金鹰就会越生气。
自己的角色在这场戏里就是个小丑。
所以波波根本没有表现出什么超出常人的智慧来,而是模仿着动物园的普通猩猩,挂在仿生人的手臂上,一边翻着下嘴唇发笑,一边喔喔喔的叫着,看上去就像稍微聪明一点的野兽。
音乐声中,他手舞足蹈地指着蛋糕,还指指自己的嘴,流出口水打湿衣服前襟。
就走在波波身后的丧钟都有点佩服他了,小福猩还真是敬业啊,真的是不用具体说明,也从来不掉链子。
这种表现确实恰到好处,新郎越是差,金鹰的心理就会越不平衡,只要他看到这一幕,作为男人肯定忍不了。
‘你宁愿睡一只猩猩也不愿意和我上床?’
‘这新郎是什么玩意?’
‘母亲!这简直是对我的羞辱!’
诸如此类的想法应该会有吧?毕竟金鹰把鹰女视作自己的禁脔,那么现在看到她‘复活’了肯定不会再让别的男人染指,更别说是只猩猩了。
变态恋母说到底还是一种认知错位,也是一种扭曲的‘身份崇拜’。
甚至在金鹰的心中,他想要强奸肯德拉,是为了她好。
因为他过去的那些经历,那才是真正的乏善可陈,光辉岁月在成年之前,那时候作为骡子他有钱有颜。
那个时间段被他自己认为是人生巅峰,因为他后来哪怕加入了超级英雄的队伍,却过得只是勉强温饱罢了。
而在人生巅峰中,他能够被人称赞的除了运毒技巧外,就只剩在床上和女人胡搞的本领了。
可是他打交道的那些女人,都是收钱办事的,过程中肯定大肆夸赞他的那方面能力,为了讨老板高兴,还会说想生他的孩子之类的。
都是套路,韦德都不知道因为这个被小姐们哄走多少钱了。
而区别在于,小表弟是疯狂中的清醒者,他只是找乐子,心里也有数。可金鹰恰好相反,他真的以此为傲。
他现在崇拜母亲的转世,也就是肯德拉,深深地爱着她。想要为她提供最好享受,他那浅薄认知中最好的生活。
所以他想拿出自己拥有的最好东西来,想要让母亲享受人间极乐,用自己的肉体让母亲来天天舒服,并且生一些完美的孩子共享天伦之乐。
而肯德拉的抵抗,被他看作了一个母亲想要拒绝孩子的好意,所以他十分坚持,哪怕被她暴打也不会放弃,因为这就是爱。
疯子们不是没有逻辑,只是一般人无法理解罢了。
当然了,这是疯子的病态思维,并不值得提倡。
有着这种情结的人,往往在牵扯到心中母亲形象的人时,都会表现出非常强的独占欲望,从而能作出任何疯狂的事情来。
这就是整个战术的思路细节。
不长的红地毯很快就走到了尽头,一对新人站在了大蛋糕旁边,司仪萝瑞低头看看纸条上的步骤,那上面写着一些拖延时间的问题。
金鹰怎么还不来?她都要撑不下去了!
“三个小伙子同时爱上了一个姑娘,为了决定他们谁能娶这个姑娘,他们决定用手枪进行一次决斗。小李子的命中率是30%,小黄毛比他好些,命中率是50%,最出色的枪手是瓦西里,他从不失误,命中率是100%。由于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为公平起见,他们决定按这样的顺序:小李子先开枪,小黄毛
照本宣科念完提词纸条上最后一句话的时候,萝瑞自己都摇晃了一下,差点跌倒。
这尼克弗瑞是谁?根本没有出现在题干里啊!不对!什么人的婚礼上会有脑筋急转弯啊?!
而在屏幕另一端的老蝙蝠则微微一笑,他已经知道答案了。
已知三人是在手枪决斗,那么决斗的规矩就是必须有见证人,而决斗争夺爱人这种事,在文艺复兴时代很流行,见证人也往往是姑娘本人。
毕竟当着心爱女孩的面,谁也不好意思用盘外招,这样才公平。
那么尼克弗瑞就是这个姑娘,她其实出现在题目中了,只不过非常隐蔽而已,而且姑娘起了个男人名字,这是信息误导的一种手段。
而
是小概率命中决斗对象,大概率打到公证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