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28
初中那会,姜顿特别喜欢听陶喆的歌,最近播放的首位,永远是陶喆的《你爱我还是他》。后来朋友告诉她,陶喆的音乐风格是R&B,所以她喜欢的应该是R&B。
窗外,天空暗淡,雨水打在窗台上,留下一条条的痕迹。
木书桌上的鹅黄色的玫瑰娇艳欲滴,旁边摆有一小瓶的绿色唇膏。姜顿嘴唇撕裂发干,又有些痛痒,她小心的舔着撕裂的伤口。食指一下又一下的扣着大拇指甲的边缘。未开灯的房间里,声响放大。
天色灰朦,姜顿听到了自己声势浩大的心跳声,耳膜处的跳动,让她恍然如世。
周寅的半截的手臂裸露在雨伞之外,他的手逾越了界限,伸到了她的面前。
“擦一下,你的嘴唇太干了。”
心跳的轰鸣声几乎要将她整个人吞噬,眼前的人,在用行动告诉他,他在关注着她。
他在关心她。
这是微小的细节,这是超出朋友外的注意,这对她而言,过于重要。
姜顿望着他的眸子,那眸子里,倒映着她的面庞,有些挫败,有些不安,有些神伤的自己。
还好,他并不没有只将自己当做朋友。还好,对他而言,自己是重要的人。
于是她深思,有些迷惘。
高中以后,她不再依靠于音乐解闷。无意间翻开以前的播放列表,却发现全是陶喆的歌。她才懂得,她哪是喜欢什么R&B。
她只不过是单纯喜欢陶喆而已。
当这样的问题又堆在眼前,坐在窗前的她,一遍遍回忆着站在人流中的周寅。到底是喜欢陶喆,还是喜欢R&B。
内心的自己,到底是选择了他那份与生俱来的优越面庞,美术天赋,还是选择了他那份独一无二的个体。
这个问题,棘手到让她不知从何处解决起。
她用牙齿轻轻地摸着嘴唇处裂开的伤口,然后拿起那小瓶唇膏,将瓶盖子扭开,用唇刷刷上薄薄的一层,往嘴唇的伤口处涂。
很快,刺痛与冰凉感就相交袭来,教室里那道与银杏融为一体的背影,草坪上那抹惊鸿一瞥,那口汁水饱满的酸青苹果,涌入她的脑海里。
她不得不承认,世界里早已满是他的身影。
她想,这个是这个还是那个的的问题,她早就已给出了答案。
早上刚来,就被墨霄拉着下棋,下完后,姜顿趁热将写了初稿给了墨霄看。
“您帮忙看看?”
“你这棋还没赢我,就想把我肚子里的这点墨弄走了。”虽然叨唠,还是将稿纸接过。
他仔细扫着上面的内容,姜顿字迹清秀,很有个人的特色。他出身农民,儿时父母费心费力筹钱给他上了个小学,父母对他期望高,即使没什么文化,也希望儿子能通过读书干出点事业。
可他酷爱看书,尤其沉迷古代小说。《三国演义》、《红楼梦》..总是瞒着父母,逮着机会就看。对小说的感兴趣度可比学教科书上枯燥的内容多的多。
后面给父亲发现,痛打了好几次。后面小学成绩不好,书也不打算让他读了。
机缘巧合下,在小升初的考试中,竟然也靠着半点小聪明,那点干瘪的知识,成功考上了镇里的初中。
于是成绩在,有书读,干累活的次数少了,又能看书了。
接着,书的类型就变成了金庸的小说,历史小说,各种各样的文学,只有在那里,他才能找到自己的一片天地。
早些年看的书多,加上世界观的形成,多少对一个作者会不会写作,能不能写好作,有了自己的定义。
墨霄看了看,又笑了笑,不修边幅的他下巴处冒出了胡茬,他将稿纸递给她。
“写的好吗?”
“给不出答案,我没看完。”墨霄从烟盒里抽出烟,他叼着烟,昂头,示意姜顿帮他点火。
姜顿将火机移到烟下,“啪嗒”一声,火光在阳光下急速燃烧,染上烟草,散出味道。
姜顿听着有些烦躁不安。她向来对自己的文笔有很大的信心:“到底是什么意思?”
墨霄没再接她的话,他轻轻呼一口烟,将烟灰掸入发黑的烟灰缸,又将烟横着放。拿起一旁橙色的橘子,单手,有些吃力,又仔仔细细的将其掰开,然后送进嘴里。
“你现在就写一段我刚才的动作。”
姜顿有些云里雾里,这么话题跳脱的那么快,就忽然转到吃橘子上面了。
没有犹豫,姜顿跑着起身,从店铺里拿出白纸,开始写。
她一定要让墨霄刮目相看。于是秉着这股劲,姜顿开始动笔。
几分钟后,墨霄看起了她刚才写的东西。
“橘子肉金黄,在阳光的折射下泛出晶莹剔透的光来。掰开橘子肉往嘴里送,酸甜的滋味随即蔓延开。”
墨霄看着上边的字,又拿起了一块橘子往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