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4章 《运毛双方共同讨敌秘密条款》!
悲剧的是!
胡三炮同志是被鬼子撵过来的!
记住!
是撵,不是请!
仅仅这一个字儿 !
就足以道出如今的三炮同志该是如何的落魄与心酸:机枪没了,大炮没了,粮食没了,兔子枪也没了!
没有这些!
弟兄们连交过路费都得面带微笑......
——又谈什么黑吃黑!
......
万幸的是!
就在胡三炮同志走投无路之时,去獐乡找“王大哥”买枪的弟兄,却给他带来了两个“极好的消息”!
第一个“极好的消息”!
自然是兔子枪降价了,每条“仅售”二十块法币!
据买枪的兄弟回报:
“王大哥”不仅“为人仗义”,而且“手段通天”!
见自己买了这么多“兔子枪”,“王大哥”不仅当场给自己打了九折,还“很贴心的”询问自己是不是需要“重武器”......
并同样给出了“物美价廉”的保证!
至于!
到底是什么“重武器”?
买枪的兄弟没问,“王大哥”也就没说......
......
将这个“笨蛋”胖揍一顿!
三炮同志才问起了第二个“极好的消息” !
第二个消息果然“极好”!
那就是运煤合作社也被小林光三给抢了!
不得不说!
这条消息的价值!
比起第一条还要大上许多!
废话,只要自己脑子没出毛病,懂得在此时“雪中送炭”一把,以后想买什么“重武器”不都方便多了吗?
想明白这点!
三炮同志就立即命人备下“薄礼”!
急冲冲的跑到獐乡找找“王老弟”叙旧了!
只余被打得鼻青脸肿的买枪弟兄跪在地上欲哭无泪:自己就是明知道老大会跑这一趟,才没有专门询问“重武器”是啥的啊!
........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
经过一番“烧香”“磕头”“拜把子”的骚操作!
运煤合作社与毛卜岭山寨两大山头,终于“歃血为盟”结为“战略合作兄弟”,并在当天夜里就签订了《运毛双方共同讨敌秘密条款 》!
该《条款》规定:
运煤合作社需要在48小时之内!
以“优惠的价格”向毛卜岭山寨提供!
包括一百条兔子枪,二十门单兵火箭炮,一百发单兵火箭弹,两百枚单兵高爆手雷,以及三千发兔子枪定装霰弹在内的一大批武器装备!
(武器价值六千六百元,分三期三月付清,本息合计七千二百元整)!
毛卜岭山寨则需要!
在民国二十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凌晨,“协同”运煤合作社的“精锐武装力量”,向驻守煤场的保安团力量“主动发起进攻”......
缴获所得双方五五分成!
......
然而!
理想很丰满!
现实很残酷!
就在运煤合作社的最后一批武器即将到位!
三炮同志也摩拳擦掌准备找小林光三“讨还公道”的时候!
石城方向一声炮响!
不仅给小林光三带来了灭顶之灾!
也成功的让三炮同志发财的美梦彻底破灭掉了!
.......
这还了得?
听到这个消息!
三炮同志当场就点起全寨兵马气势汹汹的杀往石城方向:嗯,他要通过石城附近的蛛丝马迹,还原现场并找出“犯罪的家伙”是谁!
然后......
半夜里去砸他家玻璃!
没办法!
这会儿的三炮同志!
已经成功的迈入了“万元负”的行列!
如果没有小林光三的家底给自己“回血”,仅是购买武器款项所产生的利息一项,就足以让毛卜岭众匪这辈子都要为还债奔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