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2章 国内电影的分成试点建议
皱眉:“详细说说。”
曹志强点点头:“他当时说,具体情况比较复杂,说多了我可能也不明白,所以他就跟我用最简单的方法长话短说。
他说,中影这种垄断性的做法,因为拿到了最大的利润,会严重限制电影制作公司的资金流,也严重抑制电影制作公司的拍摄热情。
电影要想拍好,整体来说,一定要加大投资。
有了钱,才有好的人才,以及好的技术,才会求新求变,产出更好的电影。
只有有了更好的电影,老百姓才会更乐意掏钱去电影院去看。
这样一来,电影制作公司会越来越强,拍的电影越来越好。
老百姓也愿意为电影花钱,更愿意去看电影。
电影院自然也会因此而收入更多。
这样一来,老百姓的钱花了出去,就等于钱流动起来。
钱这种东西,存着就是死钱,只有流动起来,才能产生威力,刺激经济。
换言之,只要砍掉中影公司的垄断,那整个电影市场,从电影制作,到底层院线之间,就都活了起来,就好像现在风光无限的香江电影一样,会创造巨大的利润。
如果从这里面收税,比如直接从电影院方面下手,收取一定的税收,那么政府因此而收到的税金,可比中影公司上缴的那点钱多多了。
原因就在于,失去了垄断公司的压抑,整个市场盘活了,盘大了,经济规模大了,相对的税收就会增多。
这在海外国家,比如欧美发达国家,都有明证。
更不用说,这也会刺激我们的电影产业进一步发展,不至于青黄不接,越来越差。
说白了,这就跟我们现在正在进行的经济改革一样。
就是要抛开原先的大锅饭,要引入市场竞争。
当然了,那人也说了,一下子放开是不合适的,不光我们会水土不服,也不符合他们的利益。
所以电影改革,要像我们现在的经济改革一样,先进行一些试点。
比如说,先把我手下的红光电影厂,当做一个试点。
具体来说,就是凡事我红光电影厂出品的电影,不再由中影公司统购统销,而是让我们电影厂呢,直接跟下面的电影院对接,跟各地的电影院极其相关政府进行分成。
举个例子。
好比我在日本优先上映的那部电影《雨中恋》,国内名字叫《古亭之恋》。
这部电影,可以试着不卖给中影公司,而是我们可以直接跟各个省跟直辖市的政府谈判,让这部电影,可以直接在他们所有的电影院直接放映。
放映后的票房收入,根据一定的比例,由我们红光电影厂、当地电影院,当然还有我们中央的税务局,以及中影公司,进行四方分账。
在具体点,电影院作为观影提供方,拿票房最大头,比如四成。
当地政府作为当地电影院的顶头上司,肯定能从里面拿到好处,就不用给他们分了。
我们中央政府的税务机关,还有中影公司,作为税收部门以及顶级管理方跟审核方,当然也要分一杯羹,这两方,可以各自分一成,总共分两成。
剩下的四成,归我们电影制作公司,也就是红光电影厂所有。
当然,这只是我的初步意见,具体情况还要具体谈。
但是,红光电影厂作为制作方,如果参与票房分账,不能低于三成的票房分成。
如果太低,那就不划算了,会严重打击积极性。
毕竟分成模式下,如果票房不理想,分成太低的话,是有亏本风险的。
到时候大家可以试着看看,这种模式下,会不会是大家多赢的局面。
如果到时候大家都满意,就可以继续尝试这种制度。
从今以后,只要是我们红光电影公司拍摄,或者合作发行的电影,都按照这种分成模式。
一旦这么做,海外的优秀电影,以及海外资金,都会看好我们红光电影厂。
比如海外电影要想在我国取得利润最大化,大概率会跟我们合作,进行国内发行,毕竟这样可以分成,他们赚的更多。
同样的,海外资金,也乐意投资我们,进行中外合资拍摄,这等于吸引了外资进入我们国内的电影市场。
同样道理,迷雾的相关组织,也会借这个机会跟空隙,通过某种方式,投资我们红光电影厂,通过这种方式,把资金在我们国内花掉。
比如说,以合资的方式,跟我们红光电影厂合作,以拍摄电影为噱头,在各地修建电影城,从而把资金顺利投入到房地产上。
又或者,搞技术研发,比如研发相关的拍摄器材等等。
通过这种方式,他们把资金投资过来,就不会那么敏感,毕竟只是一种纯粹的商业合作。
您说这个情况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