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2章 真的非你不可啊!
钱拍摄的话,性价比太低。
电视剧不像电影,有票房支撑。
这个时期,电视剧要想赚钱,只能通过广告收益以及卖版权,或者说播出权。
而广告收益也好,播出权也罢,都是电视台说了算。
所以曹志强如果想要投钱,那只能赚个播出权跟版权,广告收益是拿不到的。
问题是,这年头,电视剧的播出权跟版权收入并不高,跟电影是没法比的,毕竟大头其实是广告收入,而这个收入偏偏只能由电视台吃独食,制作方是拿不到的。
相反,剧本提供者,也就是编剧,反而能额外拿到一笔版权费,这个版权费不是固定的,会根据收视率而有所增减。
简而言之,这时期拍电视剧,如果不是电视台的相关制作部门,是独立投资的话,收益并不高,至少没法跟投资电影相比。
之前拍《101次求婚》的时候,曹志强有投资,是为了怕没人拍,怕这个项目夭折。
但现在既然富士电视台的电视剧制作局肯出钱拍,而且华纳也乐意出一部分钱,曹志强自然就不用出钱了。
与其出钱投资电视剧,投资电视剧周边,比如退出电视剧原声唱片,还有电视剧人物的服装,要更赚钱一些。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爱音事务所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森森服饰”。
这家服装公司,其实是爱音事务所投资的一家服装公司,但这家服装公司没有自己的厂房,只有一个包括设计部跟销售部在内的办公室,以及一家装修很不错的门店。
然而,这家服装公司的所有服装,都是按照《101次求婚》里各个角色的服饰设计的,包括男女主角及相关配角的衣服。
给这些衣服的款式跟设计,都注册了知识产权后,就委托其他服装厂进行生产,美其名曰贴牌代工。
之后,这些代工贴牌产品,就进入森森服饰的那家旗舰专卖店里上架销售,并且正式对外销售。
与此同时,这家服装店还打了几个电视广告,广告里都是《101次求婚》里的角色出演,比如中森明菜跟武田铁矢,还有其他男女配角,也都在里面出演。
不光是广告片的演员是《101次求婚》的原班人马,就连广告歌曲,那也是相当不俗。
曹志强亲自操刀,“创作”了一首《悲しみは雪のように》(如飘雪般悲伤),并让中森明菜跟武田铁矢出演广告。
广告的意境也很好,开头是在漫天飘雪中,女主角满脸悲伤的仰头看雪,又回忆起死去的前男友,而男主角则垂头丧气的低头从她身边擦身而过,脸上充满无奈跟失意。
后面,则是穿插了一些《101次求婚》的片段镜头,这些镜头当然是得到授权的。
最后的结尾,是女主角重新来到自己平时纪念前男友的地方,此时依旧是漫天飘雪,但她的脸上却不再是悲伤与无助,而是开心与希望。
在最后的最后,也就是正式的音乐消失后,是女主角中森明菜对着天空大声喊:“放心去吧,我会好好生活下去,幸福的生活下去,因为,因为有人更需要我,我会用自己的一生去爱他!”
好吧,这个电视广告本身就很煽情,如果不是广告片的话,可以算是一个电视剧的补充了。
更关键的是,这个广告片并不算剧透,毕竟最后是女主角自己向天空大喊,并没有男主角出现,既可以说是结局之后出现,也可以说是故事发展中出现。
同时,这又可以看做是女主角的一次心灵转变,跟《101次求婚》的主剧情完美符合。
而这个电视广告一推出,配合《101次求婚》的热播,立刻就收获了超好的好评。
别的先不提,至少森森服饰的品牌服装卖爆了,而且各种加盟商的请求也如雪片一样来,都是要求加盟的。
是的,森森服饰是一个品牌加盟模式,也就是以加盟专卖店为主的销售模式,再搭配电视剧各个演员的品牌效应,至少在这个时代,还是相当先进的。
至少就这段时间的收入来讲,森森服饰不光瞬间回本,而且订单也不短攀升。
尤其是女主角同款服装,卖的特别火,加盟店也开始陆续增多,到现在为止,首批三十二家加盟专卖店的资格已经销售一空。
只是时间有限,大多数加盟店还在装修中,真要开张,起码得等半个月以后。
当然,这家森森服饰呢,虽然是爱音事务所的全资子公司,但社长,也就是管理者却跟中森明菜无关,而是一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理人在操作。
爱音事务所只是控股,再就是提供广告支持跟品牌支持,其他就不怎么插手了,尤其是不插手具体运营。
这就是专业的事情让专业的人去做,爱音事务所只是个投资商的角色。
如此一来,就避免了曹志强跟中森明菜不擅经营的短板。
毕竟曹志强也好,中森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