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1章 为防不测,我要防患于未然!
因为被捧的太高,被人道德绑架,被领导过高期待,最终上面的命令超出了他的个人能力,加上市场大环境的问题,结果没过多久就资不抵债,从而跌落神坛,成了万人唾弃的对象。
也就是说,现在这个时候,适当出名是可以的,但绝对不能出大名。
一旦出大名,你就不再是你了,而是成了一个符号。
到时候,会有太多人想要利用你,你再也没法自己说了算了。
其实曹志强现在的所作所为,已经有那么点意思了。
不过曹志强的优势在于他太过年轻,并不是真正的厂长,并且他真正入手的行业呢,也不是像衬衫厂这种实体企业,而是出版社、音像公司以及电影厂这种服务性的第三产业。
说的更确切点,步厂长的成功,具备很大的推广性跟复制性,而曹志强的成功,基本不具备推广性。
因为步厂长的成功,是靠打破大锅饭,搞联产计酬制,类似一种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的是管理模式,很具备推广性。
但曹志强的成功,基本就是他个人的成功,纯粹是靠他个人的才华去出书出唱片,并不是改变原先的管理模式,也没有触动老旧的既得利益者。
比如红光机械厂吧,那些明明身体没事儿,却天天请病假不上班的人,也就是所谓泡病假的人,依旧可以每个月按时拿工资,而不是像步厂长搞的那套政策,请病假不上班的人就没工资可拿。
又比如红光机械厂的工人,依旧是拿死工资,干多干少都是一样的钱,而不是步厂长的那套计件工资,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曹志强却不一样,他的出版社也好,音像公司也罢,其实下面的人数很少,且这些人的存在,基本都是围绕曹志强个人服务的服务人员。
等于说,曹志强依旧是自己凭本事吃饭,他的那些手下,都是给他个人服务打下手的,是依托曹志强存在的附属。
一旦没了曹志强,其他人也就失去了服务对象,立刻就会树倒猢狲散。
就算曹志强新搞了个知己杂志社,让余德利等人有了更多工作可做,但至少目前来讲,依旧还离不开曹志强。
本质上讲,曹志强目前控制的单位,跟生产型的企业是不同的,不具备推广性跟学习型,属于一种特例。
当然了,身为红光机械厂三产办的副主任,曹志强也不是没有帮着机械厂进行改革,但曹志强的所谓改革,是避开原先的问题,开辟新战线,把蛋糕做大。
比如红光百货公司,就是曹志强对红光机械厂的改革。
红光百货公司,是一个公私合营性质的合资公司,其中红光机械厂占股百分之五十一,曹志强个人占股百分之四十九。
按照目前的规矩,红光百货公司,其实就是红光机械厂的控股子公司,也算红光机械厂的一部分。
这样一来,红光机械厂就可以用到国企的人事统一原则,直接打通红光百货公司跟红光机械厂的人事任命。
然后,红光百货公司的主要项目,就是连锁便利亭。
去便利亭当销售员,实行新的工资制度,也就是底薪加提成。
所谓底薪加提成,是指去便利亭当销售员,每个月固定拿相当于红光机械厂实习工的工资,但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提成。
提成的正式名字叫分成奖金,其实算是奖金的范畴。
每一个便利亭的销售成绩,都会按照三七分的原则,七成给百货公司,三成留下当个人奖金。
也就是说,每一个便利亭的销售业绩越好,那么这个便利亭里的销售员的个人奖金就越高。
如果不当销售员,只是当配送员,则是底薪加奖金模式。
配送员的底薪跟普通一级钳工的工资一样,但是会根据你配送的数量发奖金,你个人配送的货物数量越多,奖金就越多,跟计件没啥大差别。
关键是,便利亭项目,不是突然大面积推广,而是先拿十二个便利亭当试点,慢慢来。
具体人员方面,也是调了一批刚进工厂不满三年的,还比较听话的,隶属于第三产业的年轻人,过去当销售员跟配送员。
这样一来,那些老油条一样的老员工,就可以先不动他们。
只要老员工不动,自然也就没有阻碍。
然后呢,只要在便利亭当销售员可以拿到更高的薪水,远比在机械厂工作更高的薪水,就一定会让人心动,一定会想方设法调去红光百货公司当销售员。
可红光百货公司终究是个独立的新单位,有自己的新规矩在那摆着。
所以如果去新单位,自然要听从新单位的新规矩,这也是理所当然的。
如此一来,一旦被调去红光百货,那些人就没法再整天请病假干拿钱,只能每天按时去便利亭上班,还得态度和蔼,否则的话,各种惩罚机制一定会教做人。
是的,红光百货公司不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