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到七零年代
“到底是哪个杀千刀的狗东西推得我们小初啊?老娘非得卸了她的头不行!还有你,宋光复你就是这么看着你嫂子的?明明知道她......”
一阵尖锐的咒骂声响起,刺的周锦初的脑瓜子有些疼,皱着眉缓缓睁开眼。
入眼就是破旧的屋顶,一时间有些呆愣。
靠在门口的宋光复,一直都在注意着床上的周锦初,看到她醒来后,淡淡的说了一句:
“妈,她醒了。”
妇女尖锐的声音戛然而止,立马扑到床边惊喜的说道:
“小初,哎呦,你可算是醒了?真是吓死我了,哎,宋光复你还愣着干什么?快去给你嫂子煮几个红糖鸡蛋去,她头上留了不少血,可得好好补补。”
宋光复听到这话,准备转身出去,一只脚踏出了门槛,妇女不耐烦的声音再次传来。
“哎呀,算了,看你磨磨唧唧,还是我去吧,你赶紧给你嫂子倒点水喝。”
说着,就立马起身出门往厨房跑去。
宋光复哑然的看了看自己的脚,默默的收了回来,给床上的人去倒水。
在院子里抽烟的男人,早就听到了孩子他妈的声音,知道人醒了,严肃的脸色松了几分,嗑了两下手上的烟杆。
“孩他妈,多煮几个,不够我再去换。”
秦爱兰朝自家男人翻了个白眼,“还用你说?快过来给老娘烧火。”手上的烟杆‘咚’的一声就被丢下,宋中兴也立马跟进了厨房。
周锦初嗡嗡响的脑子可算是安静下来,她这才有空去看周围的环境。
破旧的屋子,墙上贴着极其有年代感的画报,熟悉的东北大炕,炕头放着两个叠在一起的木头箱子,看起来像是新打出来的。
炕尾站着一个少年,背脊挺拔,黑色的宽大长衫,上面打着不少补丁,脚上的布鞋磨得脚指头都快漏出来了。
好陌生的地方!
就算是她从小生活在破旧的道观,都没有这么落败过。
“喝水。”宋光复走到她面前,把茶缸子递给她。
周锦初挣扎着想坐起来,头上的痛感让她面目狰狞,痛呼出声,宋光复依旧一动不动,漆黑的眸子的看着她。
一点没有帮把手的意思。
周锦初:“......”
还是在外面,出来捡柴禾的宋中兴,看到后不满了,“臭小子,还不给你嫂子搭把手,小心她的伤更重了。”
要不是自己身份不合适,早就进去看了,还用他?
宋光复只好上前拉住周锦初的胳膊,她借着少年的力道把自己半撑起来。
这才看清楚少年的模样。
板寸头干净利索,五官分明,一双剑眉,奇怪的是眉峰之间好像有一道疤斜插下来,大概有两厘米长,显得人有点凶。
可他漆黑的眸子却很清澈,里面像是有星河一般。
周锦初回神,动了动嘴,想说话嗓子却干涩的不行,宋光复把茶缸子往前递了几分,周锦初咕咚咕咚喝了几口。
清了清嗓子,沙哑的声音响起。
“这里是哪?”
话刚落,就看到宋光复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
周锦初丝毫不慌,指了指自己头上的伤,黑起自己来一点都不嘴软。
“撞坏脑子了,记忆有点错乱。”
“黑省,红星公社,黑马大队,收粮沟村。”顿了顿,宋光复继续说,“今年是1972年,春天。”
说完,还用一种可怜的眼神扫了周锦初一眼。
周锦初:“......”
我是记忆还没出现,又不是变成傻子了,至于吗?
等等。
刚刚那个大娘好像叫他什么来着,宋光复?
这不是《七零军婚:退伍兵哥哥独宠我》里男主的弟弟吗?
当时她因为早死女配和她一个名字,安耐住想杀人的心情看了下去,所以,她穿书了?
书里,原主就叫周锦初,是原男主的早死原配。
十八岁的原主正在山里挖野菜,救了执行任务受伤的原男主。原男主用三百块钱上门提亲,因为缺钱原主答应了,很快就嫁过来。
没领证没打结婚报告,只摆酒。
而且当天新郎官被部队召走了,她直接住进了婆家。
这次受伤也是因为摆酒的事儿,被人嘲笑,推搡间撞到头,这才便宜了她。
但其实,原主是三个月后才死的。
三个月不归家的丈夫,退伍回来带着原女主,非要娶她,说原主回家,原主虽然觉得屈辱,可还是回家了。
所幸家里人都对她很好,可是后来,原主被一群二流子侮辱致死。
之后原主的母亲本就不好的身体,听到自家女儿死的这么惨,活生生气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