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1 章
他和爸爸吵了一架,我在楼梯下就听到什么摔在地上的声音,“嗵”的一下响,让人的心脏都要跳到天上。
爸爸一定是发了很大的脾气。
我端着茶点,脚步匆匆上了楼,要伸手敲门,门自己开了,他站在门口。我和他同时停留在门边,空气在狭窄的通道里流动,他一如既往穿着松散的西装,抬眼看过我,手落在我的肩上,稍稍用力。
“多保重。”他说,我看到他的额上有一抹红痕。
他再也没有来过家里。
如果我知道这是他最后一次出现,会不会转身拉住他的衣角,而不是走进爸爸的书房呢。我已经无法知道答案了。
第一次见到金·富力士时,我在读初三。爸爸是考古学家,偶尔外出工作,时间不会少于半月,我每天自己上学,和两三好友一起回家,早餐随便吃些,中午在学校吃,晚上会有做饭的人来。
我家坐落在一片僻静区域的两层住宅里,有一个杂草丛生的大花园,爸爸说这叫做“自然生长”,不肯请人来打理它。那日我和往常一般放学回来推开家门,身后院外的马路上,开来一辆出粗车,缓缓停下。
爸爸前几日发来电报,和我说他马上就要回来,于是我提着书包,跑向院外:“爸——”
从车上下来一个人。裹在围巾,戴着帽子的人,不要司机帮忙就将大行李箱提出来放到地上,手里还挎着一个包。
我的声音戛然而止,车子远去,陌生人转过身来,对着我开口:“你是教授的女儿?”
他拿着的包是爸爸的,所以我点了下头,因爸爸没回来感到些许惶恐。考古学家要去的不仅是和平的地区,我也偶尔会感到害怕。
“他说要去趟大学,让我先把这些拿回来。”来人说着,已用身体撞开没上锁的院门,于“吱呀”一声后迈开大步。
我站在道路中间,不自觉地侧身给他让了路。
爸爸的学生我都认识,里面没有这样古怪的家伙,他的胡子至少有几周没有修理,和面具一样遮住了半张脸,拿着那样重的行李,却在楼梯上健步如飞。
我不明情况,得小跑着才能跟上他的速度。
“你的爸爸真是个麻烦的家伙,”他边走,还边对我抱怨,“他在家肯定不做家务吧,什么事都要别人帮忙,做他的学生也太不容易了,要是我的话,肯定立马离开师门,换个不需要打杂的导师。”
这绝不是应该对初次见面的人说出的话,何况还是在他吐槽的对象的女儿面前!
“不管在哪里都要帮忙打杂吧,而且爸爸很了不起!”我忍不住反驳:“是他一个人把我抚养长大的!”
“是啊,”他停了脚步,回身对我说,“抱歉。”
我有些惊讶,但无法招架坦率的人,于是回道:“没关系,我知道他也有糟糕的地方。”
“是啊,事实就是事实。”
“……”
“话说,”他盯着我看,晃了下包,“这些要放哪里?”
稍晚后爸爸回来,我小声对他说来了个古怪的人,一身脏兮兮的,在来做饭的人准备晚餐时在旁边指指点点,惹得人很不高兴,最后干脆自己动手,现在还在厨房里忙活。
爸爸动了下嘴角,表示听见,然后说:“不顺从他人,只按照自己的想法前进,那就是金的魅力。”
金·富力士是爸爸新招的助手。不是学生,而是助手,意味着他和爸爸之间是纯粹的雇佣关系,爸爸需要给他提供衣食住行,保障他的日常生活。
所以在那个晚上,金·富力士就住进了我家。
不得不说,他做的饭很好吃,爸爸尝过后对他说:“以后晚餐就都交给你了。”
“能拿到相应的工资吗?”
“啊。”
然后先前来帮忙做饭的人就失业了。
我将金带到客房,他什么行李都没有,帽子、围巾和大衣上能抖下一层土。他和爸爸差不多高,睡衣和内衣都有新的,我准备好后放在了浴室的外面。
“谢谢。”他隔着一扇门朝我叫道。
“下次你自己拿啦,大叔。”我说。
“大叔?”他朝我叫道:“谁是大叔啊!我才十八岁!十八!”
门“哗啦”开了,好在我扭头及时,用双手遮住眼睛,什么都没看见。
“骗人!”我站起身体,背对着他说道:“你才十八,那我还是个婴儿呢!”
我气鼓鼓地冲出了门,跑到爸爸的书房,想同他说这件事。他已坐在书桌前,房间里静悄悄的,他好像完全没察觉到我在,我在他的书架前徘徊流连,好一会儿后他才抬起头。
“你在看什么?让我看看。”爸爸接过我递给他的书,扫过摊开的那页:“啊,阿卡亚的遗迹,将它完整挖掘出来花费了数年时光。这本书还是我早年接触考古时读的,太严肃的内容看不下去,所以从小说读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