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荷兰:还有这种好事?
自己玩的有点过火了,让这位来自普鲁士的摄政不是很开心,那可是很不妙的事情,“好吧,奥古斯特殿下,如果比利时没有意见,我们接受与比利时合并。”
托尔贝克在合并书上签下了字,接下来是荷兰国王威廉三世的签名,然后还有其他大臣的签名。
这份合并文书被称为《荷兰—比利时联合宣言》,大概意思就是在政治上两国将合并组成一个新的国家,而制度则是二元君主立宪制,比利时与荷兰可以拥有两套不同的法律,两国的人民将同时拥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并且拥有双方的人民都拥有宗教自由,并且约定尊重对方的文化。
这也是为了杜绝曾经分裂的事情再度发生,最后由普鲁士及东瀛联合王国保障尼德兰及比利时联合王国的独立。
剩下的就是比利时人到底接不接受这个条款了,如果说实际价值,那这份合并条约算是合了个寂寞,大家基本上还是各管各的,比利时人管比利时人的事情,荷兰人管荷兰人的事情,甚至可以有两个国王两套法律,这在整个欧洲历史上可以说是几乎完全没有的。
毕竟这个合并本身也是无奈之举,荷兰是为了进欧盟,跟普鲁士搞好关系,顺便保护比利时不被法国吞并,这才同意与比利时合并的,比利时就更惨了,那完全是被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