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 自有公论
位,在刘扬眼里就多了些诱惑。
即使从目前已有的史籍来看,三公也算得上是一种殊荣。
整个大汉十几个州,除了个别在某些方面特别有名的,谁能记得住每一轮每一个州牧(以前叫刺史)是谁?
但历朝历代的三公,即使很平庸,只要有人一提,作为读书人,至少都会有些印象。
哪怕如今三公已经没了什么实权,但也能算是文官的最高荣耀了。
“我的家眷、族人,都已经在锦州落地生根。我要是入朝为官的话,又该如何安置他们?”刘扬试探着问道。
“三公有俸禄,养活几十口人不成问题;你这些年在锦州,总也有私产,有田地吧?只要不超过《兴平三年税制》的上限,你仍可让家人继续持有田地。”
“其实就算超过《兴平三年税制》的上限,只要你的家人愿意承担规定的赋税,那么想继续拥有多少田地也都是可以的。”
“除此之外,我个人建议,你应该让你的家眷,子女多读书,或者学习工商业,以后不管是从政,还是办厂、经商,都比守着那点土地强多了。”
方飞友善地说道。
对于方飞说的“工商业”“办厂、经商”之类,刘扬倒也能明白意思,不过他并未当回事,也看不起这些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