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八章 逼上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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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没人敢持有人平千亩以上的土地了,这个税也完全是形同虚设。”绸袄豪强对众人说道。
按照《兴平三年税制》的规定,如今在三辅和弘农地区,已经开始按照民户拥有土地数量的不同,执行三个等级的田税:
仅仅是这个税率,实际上还没有完全把大地主逼上绝路。
哪怕是十税五,靠着没有人身财产权,依附于自己的仆僮、徒附(也就是事实上的“奴隶”),这些大地主仍然可以耕种数量巨大的田地,大不了不再使用租赁制的“田户”。
然而更可怕的是,《兴平三年税制》和《王田令》相辅相成,一方面允许主仆双方单方面解除奴隶关系,另一方面又为所有无产之人无偿提供田地。
同时,还对继续持有的奴隶,向其主人征收三倍的人头税,也就是算赋。
这等于是要强行释放所有奴隶。
有自由生存的机会,谁又愿意当奴隶呢?
当然,也不排除有一小部分人,就喜欢依附于豪强地主;或者因为被洗脑、被蒙蔽、被隐瞒、被监禁等原因,仍然作为奴隶在帮地主们耕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