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李范一
李范一(1891一1976),湖北应城人,民主革命人士。
李范一10岁能文,13岁中秀才,人称“神童”,后入两湖书院,加入中国同盟会。宣统三年(1911)武昌起义,他人学生军,后以公费留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民国十三年(1924),他应召回国,参加北伐,任总司令部交通处长,北伐胜利后,任南洋大学校长。民国十七年,李范一任军委会总司令部交通处长,因反对无线电只限于军用,主张对民间开放,被迫离职,改任军事技能技术学校校长。民国十八年,李范一任安徽省建设厅长,一年后调任交通部电政司长,筹建国际电讯电台,参与筹建我国第一座广播电台,后因对交通部某要员购买电机设备舞弊不满,愤然辞职。民国二十年任陕西省教育厅长,因主张禁烟种粮遭攻击而罢职。民国二十二年任湖北省建设厅长,又因与省主席张群意见不合而解职。从此,他决意脱离国民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秋携家归应城汤池农村,先后创办农场、林场、合作商店、小学、卫生所、汽车站等多项农村公益事业,为桑梓服务。
“七·七”事变后,李范一接受周恩来、董必武嘱托,在家乡汤池农林场举办湖北省农村合作贷款事业人员训练班,他任主任,陶铸为顾问(实际主持工作)。他倾向革命,与共产党人接触密切,并说:“要抗战就要依靠艰苦奋斗的共产党,贪污腐化的国民党是不行的。”十二月初,在共产党领导下,招收东北、华北流亡在汉的学生和爱国青年,进行培养。国民党顽固派曾四次干扰,破坏汤池训练班,攻击他“受共党利用”。他坚决驳回,并在大会上公开表明拥护共产党,说共产党是“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武汉沦陷后,他在湖北随县大洪山参与建立由共产党领导的鄂豫边抗战工作委员会,任政治指导部主任,推动了鄂豫边区的抗日斗争。民国二十九年六月,第五战区司令长官李宗仁下令撤销抗战委员会,他返回政治指导部驻地长岗店后,在谷城茨河等地开办纺织厂,举办技术训练班,与曹荻秋、张执一等人合作,继续从事抗日活动。
民国三十年,李范一被迫转赴鄂西,在建始龙潭坪开办铁厂。鄂西地下党被破坏以后,陈诚明知李范一是同情支持共产党的,仍然强令他离铁厂回恩施,请他出任湖北省建设厅长。李范一认为这实际上是被控制,气愤地说:“同你们共事多次,都是不欢而散。我是个野人,野惯了,你不必勉强我吧!”陈诚恼怒,质问:“你在鄂西北办的什么事?”他愤然回答:“那里都是些流离失所的爱国青年学生(实际是地下党员30多人),不愿做亡国奴,做工靠工资维持生活,这有什么错!”陈诚无可奈何,只得说:“你既不愿同我们合作,那你就不能离开省政府所在地。”后来,李范一因接到董必武来信请求设法保护鄂西党的组织时,才接受石瑛、李四光聘任为省参议员,在恩施龙凤坝水沟上搭草棚开水碾场,代人碾米、磨面、弹棉花、纺纱织布,实际上干起接待、联络、营救中共地下党员等工作。
抗战胜利后,李范一随省府回武汉,在中共地下组织帮助下,避开特务搜寻,参加进步活动,送医药给解放区,并掩护保护新四军五师突围人员。1949年,他到武汉大学和进步学生为伍,响应中共号召,组织人员保卫武汉电厂、纱厂,与国民党的破坏行为作斗争。新中国成立后,他历任煤炭工业部副部长、石油工业部副部长、四届人大代表以及全国政协委员等职。